據了解,這是檢驗檢疫部門為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精簡手續和環節,促進外貿發展所采取的一項改革措施。根據規定,除四類出境貨物外(即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風險預警中規定必須實施口岸查驗的;列入《必須實施口岸查驗的出境貨物目錄》的;在口岸分批或并批出境的;其他按規定必須在口岸實施查驗的),凡在廣東檢驗檢疫局轄區內報關出境并經肇慶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合格的出境貨物,由該局直接出具《出境貨物通關單》,實施跨關區直通式通關。對異地(包括跨關區)通關的貨物,取消二次申報。在深圳、珠海檢驗檢疫局轄區內報關出境的,仍按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