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
2006-7-27 9:1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7月20日開始,福建省開展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努力促使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態勢好轉,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據悉,這次專項整治是針對7月以來該省連續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而采取的一次行動,專項整治行動截至9月30日。
本次行動的重點整治對象為福建省客、貨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貨運站。整治內容主要是安全管理制度、駕駛員從業資格、違法違規行為、事故隱患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實等。
公布客運企業安全狀況排名
整治期間,福建交通運管部門將根據交警部門提供的客運企業近3年來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會同安監、交警部門按照車輛臺數、線路里程長度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比例,對客運企業安全狀況進行排名,并向社會公布;同時,要求客運企業加強對行駛在三級以下(含三級)公路上的班車的管理,確保夜行班車達到行車安全通行要求。
駕駛員出重大事故 三年內不得開客車
此次整治要求運輸企業對三年內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駕駛員進行一次排查。客運企業不得聘用三年內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駕駛員。營運客車不得在未經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配客或卸客,或者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客運企業應于8月31日前,在每輛客車車廂內醒目位置公布企業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的監督。
對超速20%以上或客車超員的駕駛員令其停崗1個月;對一年內累計兩次超速20%以上或兩次超員、1次超員50%以上、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負有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調離崗位或解聘并在網上公布。
客車不合格不出站
本次整治要求車站確保不合格的車輛不出站,出站客車不超員。凡未經“日趟檢”、“日趟檢”不合格或技術等級不符合規定的客車以及當班駕駛員未持有效從業資格證的,車站調度一律不得派車發班。客運站應公布進站客車的班車類別、客車類型等級、運輸線路、起訖停靠站點、班次、發車時間、票價等信息。
超限超載車輛超5%的企業停業整改
整治要求發現貨運站對超限超載車輛配載、放行出站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超限超載的營運貨車數量超過貨車總數5%的運輸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關閉。(記者 陳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