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強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若干意見》。明確將福建省建成重要的臨港工業基地、海水養殖加工基地、濱海旅游基地、物流集散基地、海洋科技創新與教育基地的建設目標;提出了加快現代化海洋經濟體系、壯大海洋經濟規模、轉變海洋經濟增長方式的總體要求。提出“十一五”期間,福建海洋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6
%,到2010年海洋產業增加值達到1900億元。
發展海水生態養殖等優勢產業
海水生態養殖、水產品加工和流通業一直是福建省海洋經濟的支柱產業,歷年來都是福建省海洋經濟創匯的重要支撐。
《意見》中指出,“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
福州、
寧德、
泉州等地的大型抗風浪式深水網箱養殖產業和
漳州、
莆田等魚蝦貝藻生態互補的立體養殖示范基地。
在水產品加工和流通業上福建省具有非常好的基礎,多年來出口至海外的加工產品受到了多個國家消費者的喜愛。盡管每年出口量較大,但是仍缺少中國馳名商標、省級名牌和有機食品標志、綠色食品標志、無公害標志的水產品。因此,今后建立本土名牌企業、提升水產品深加工和保鮮水平將成為福建省水產品加工業的發展方向。
此外,福建省還將加大貸款貼息和技術成果對接的扶持力度,每年由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產業的發展。
壯大臨港重化工業
《意見》中提出,隨著我國冶金、能源、船舶等大型重化工業布局向沿海地區的調整轉移,福建省應當準確抓住這一機遇,依托原有工業園區、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等,發展通過港口大進大出的造船、石化、汽車、冶金、漿紙及木材加工、能源等產業,不斷優化空間布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臨港重化工業集群,建設福建省臨港產業體系。
《意見》指出,在加強馬尾造船、廈船重工等龍頭企業的產品多樣化發展的同時,加快泉州、龍海、漳浦、福安、羅源等大中型修造船項目以及配套件生產項目的建設。努力將福建省建設成為東南沿海乃至全國的沿海修造船中心。
現代港口物流業發展提速
《意見》在明確發展福建省船舶修造業的基礎上提出,今后福建省將利用本省港口優勢,大力發展現代化的港口物流產業。將
廈門港、福州港和湄洲灣港等主要港口逐步向區域性物流中心轉變,加快整合現有物流資源,推進傳統
物流企業轉型;將福建輪船總公司、廈門輪船總公司等優勢企業培育壯大,鼓勵企業向集團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將大力發展沿海運輸、遠洋運輸和江海聯運,積極推動與兩個三角洲以及其他國內外海運企業之間的強強聯合,提升海洋運輸綜合能力。
福建省的海洋資源十分豐富,不僅擁有發展較為完善的養殖工業資源、港口工業資源,海洋新興產業發展所具有的能源也居全國前列。《意見》中提出,今后5年時間內,具有知識產權的
海洋新藥、保健品、食品和生物化妝品等產品的開發生產將成為新興產業化發展的代表。風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源的開發工程也將成為福建省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示范工程。而海水淡化產業、海水化學資源和鹵水資源深度加工產業以及鈣鹽、鎂鹽、溴等資源的深加工產業都將是福建省海洋新興產業的新生力量。
此外,為保障福建省海洋經濟的順利發展,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體系,提高海洋開發的安全也是今后海洋工作的重點內容,其中風浪潮防護體系、漁港(避風港)和漁業海難救助體系以及海洋自然災害預警和防范體系都將是發展海洋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