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運輸與交通法
2007-11-15 1:4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運輸是物流業務運作中的主要環節,是物流業務的核心流程。物流運輸行為主要受我國交通法的調整,包括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交通事故責任賠償與保險等。例如:《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道路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道路交通管理條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公路法》等。具體來講,郵政物流企業在業務運作中應該注意以下幾方面法律問題:
1、確保郵政物流企業與投入生產的車輛具有準運資格
交通部2002年1月15日發布的《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部辦公討論后的修正稿)》的第六條明確規定:凡經營貨運服務業,須向當地縣(含縣,下同)以上運管機關提出申請,辦理開業手續,取得經營資格,依法經營。該辦法第十條對交通物流做出如下規定:申辦交通物流業務,經縣、地(市)級運管機關審核后,報省級運管機關審批。
2、與用戶訂立合法有效的運輸合同
交通部1999年發布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24條規定:“汽車貨物運輸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合同種類分為定期運輸合同、一次性運輸合同、道路貨物運單(以下簡稱運單)。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承運人或托運人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另外,該法第25、26條還對上述不同種類運輸合同應該包括的具體內容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結合我們郵政物流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郵政企業最好是采用運輸合同格式化的方式來解決運輸合同合法有效的問題。所謂運輸合同格式化就是指運輸企業事先擬訂標準的運輸合同文本,合同相對人(即用戶)只要在標準合同文本上簽字或稍加改動就可以簽字生效的合同。這種格式化的合同在海上貨物運輸領域比較常見。考慮到郵政物流企業在運作初期,還不能大范圍推廣個性化色彩的精益物流服務,郵政提供的物流運輸服務大多屬于服務項目類似或相近的業務,因此,省級物流企業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標準的貨物運輸合同文本,供各地市、縣郵政物流企業使用。另外,在企業內部建立起良好的合同審查與監管機制對保障郵政企業訂立合法有效的運輸合同具有良好的作用。
3、依法運輸,確保安全生產
《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81條規定: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和違約行為發生后,承托雙方及有關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貨物運輸途中,發生交通肇事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肇事的責任方追償。
物流運輸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貨運事故或是交通肇事等事件,應該采取積極的態度,主動解決問題。切忌發生生產事故后司機盲目回避,更切忌司機駕車逃離現場;如果一旦發生事故屬于肇事逃逸現象,情況嚴重的司機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郵政物流企業應當教育員工遵守法律,發生事故及時報案,及時處理。另外,郵政物流企業應該在合理估計的范圍內參加責任及安全保險,以分散事故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貨運事故發生后,郵政物流企業要與用戶就貨物損失的賠償做好溝通,保證及時賠付用戶因貨運事故帶來的損失;與肇事者協商,妥善處理損失追償事宜,盡最大的努力挽回企業損失,必要的時候還可以保留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