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進口貨物經貨主申報海關審核后,報關單及隨附單證通過海關內部環節流轉至監管現場。
(三)、海關現場監管部門復核報關單數據與關封和運單等單據數據一致、報關單書面數據與電子數據一致后,查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到場,負責搬移、開拆、重封貨物,并對查驗結果確認。
(四)、海關對經查驗后確認單貨相符的貨物放行后。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憑貨物提單到監管現場辦理提貨手續。如貨物有走私違規嫌疑,則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經進口貨物的收貨人申請,海關可視情況將進口貨物監管運輸到海關監管區域外存放、查驗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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