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貨物拒收原因貨物的狀態、包裝或裝載方法不允許繼續運送。
2.屬于禁止輸入或禁止過境的貨物以及不準運送的貨物。
3.發貨人或發站未遵守該項貨物的特定條件,如未注明超限貨物的重心、未遵守危險貨物運送條件等。
4.內附單證與票據記載不符或運送票據或添附文件短缺,又未按規定補送的。
5.貨物毀損或短少,交付路拒絕在有關貨物現狀的商務記錄上簽字的。
6.按規定不適合交接的車輛。
7.貨物的過境路要求發貨人向有關代理人辦理委托代付過境路運送費用而未辦理的,即過境段運費無人支付.
8.其他違反規定的情況。
(1)到站與收貨人不符
(2)地址不詳細
(3)無內附單證
(4)普通保溫車沒有四車一組發運或不是同一到站
(5)混裝貨物在運單上只記載了一種品名
(6)運單只填俄文不填中文。
(7)裝載不符合要求,將車門堵死
(8)發運凍肉沒有俄鐵的進口許可又沒在運送票據內注明俄羅斯牲畜檢疫局的許可證號,沒附合同及簽訂合同的俄羅斯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