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郵政管理局獲悉,隨著本市快遞服務業的經營規模、服務水平不斷擴大和提高,其在第三產業的市場份額也在穩步增長。為保證信息傳遞安全,市郵政管理局日前下發通知,督促各快遞服務從業企業盡快建立、完善快件(物品)收寄驗視制度,并印發了《禁限寄物品及處理辦法(參考樣本)》(以下簡稱《辦法》)。
據了解,由于國家對快遞服務業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相對滯后,使得一些快遞服務從業企業對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限制寄遞的物品和處理規定知之不多,相關管理制度缺失,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郵快遞方式傳遞違禁物品和非法信息的情況時有發生。《辦法》中禁限寄物品種類包括: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如軍火、武器等;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或者淫穢物品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各種危險品,如雷管、火藥、爆竹等;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尸骨、動物器官、肢體或骨骼等;容易腐爛的物品,如鮮魚、鮮肉等;各種活的動物;各種貨幣(本國或外國貨幣、金、銀和金銀飾品);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物品等其他不適合郵遞條件的物品。
《辦法》中規定,快遞企業在收寄郵件時,應嚴格執行驗視內件制度(信函除外)。寄件人拒絕驗視郵件的,應不予收寄。遇有對物品性質不能識別的,應請寄件人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確非危險物品或妨礙公共衛生物品的鑒定證明后再予收寄。寄件人匿報、錯報郵件內件名稱,違章夾寄禁寄物品,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由寄件人擔負各項損失的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應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截至目前已有30余家快遞企業建立、完善了快件(物品)收寄驗視制度,其他快遞服務從業企業正在落實當中。此外,今后一段時間內,天津市郵政管理局還將聯合其他監管部門,對各快遞服務從業企業制訂的禁限寄物品及處理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