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會長陸江:目前,物流行業稅收問題:一是沒有統一的物流專用發票,不適應物流企業一體化運作,也不利于實施針對物流企業的專項稅收政策。二是各業務環節稅率不統一,且某些環節稅負過重,特別是作為物流基礎性服務的倉儲業務,其盈利能力遠低于運輸業務,但實行高于運輸業務的營業稅稅率。三是物流外包已成為物流發展的趨勢,但交易次數越多納稅越多,不利于企業分離外包物流業務。四是物流企業自開票納稅資格的認定要求必須自備運輸工具,不利于社會資源的整合。五是網絡型物流企業統一繳納所得稅,還有許多條件限制,不利于物流企業網絡化經營。
3月16日,《企業所得稅法》在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獲得高票通過。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指出:新稅法將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新稅法,外資企業將不再享有比國內企業低十幾個百分點的優惠稅率,與內資企業一樣要繳納統一的25%所得稅。此外,外資企業單獨享受的稅前扣除優惠、生產性企業再投資退稅優惠、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上的優惠等今后也將與內資企業統一。
關聯事例: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承諾開放藥品流通業務,跨國商業集團紛紛涉足我國醫藥產品的配送與分銷,本土醫藥商業企業的生存能力一直經受著嚴峻考驗。由于當時實行的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是,在扣除稅收優惠后,國企醫藥商實際所得稅稅負平均為25%左右,而外企藥商實際所得稅稅負平均僅12%左右,外資企業實際稅負僅為內資的一半左右。
國資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受到明顯擠壓,導致在我國醫藥流通領域16000多家醫藥批發企業中,年營業額超過2000萬元的不足400家,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不足10家,企業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低、技術手段落后成為十分普遍的問題。
記者感言:
《企業所得稅法》的通過,終結了我國70年代末以來,內外資稅制不平等的時代。我國利用外資政策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外資企業在華享受20多年的超國民待遇走向終結。
以往外資的超國民待遇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許多負面效應:稅收政策雙軌制存在漏洞,一些內資企業采取將資金轉移到境外再投資到境內的辦法,以享受外資優惠待遇,造成國家稅款的流失;對外資過分優惠的風氣,使許多地方政府沒有在工傷保護、環境保護以及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對外資進行必要的監督;“重外輕內”的政策損害了中資企業的發展潛力。
過去,稅負上的差距使得內資物流企業在技術更新、規模擴張以及發展后勁方面的競爭力明顯落后于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轉化意味著稅收優惠告別了身份差異時代。“兩稅合一”對廣大內資物流企業而言是個重大利好消息。它不僅會降低內資企業的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有利于內資企業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而且也有利于樹立內資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信心。可以使內外資企業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開始競爭。
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是世貿組織的基本要求。統一稅制是真正給外資企業以國民待遇。《企業所得稅法》的出臺并不會影響外企到我國來投資的積極性。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不僅有利于為各類企業創造一個更加公平、規范和透明的稅收法制環境,也有利于提高我國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國物流市場吸引外商投資的環境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