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勁推物流業發展新引擎
2008-11-26 12:5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揚州市出臺《關于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補充意見》,加快推進以現代物流業集聚區為重點的物流項目建設,做大做強揚州現代物流業。
《補充意見》共四部分12條,從物流項目投資審批、項目用地、規費減免、稅收政策優惠等方面,對2005年我市出臺的扶持政策進行補充、細化和完善,政策更加優惠,也更具操作性。昨天,記者采訪了市服務產業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補充意見》作了解讀。
5000萬以下項目
區級可審
【新政】 在市區范圍內,由各區負責建設、管理的市重點物流集聚區,在項目投資審批上,對涉及國家鼓勵類物流項目,享受縣級審批待遇。即,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物流項目由區級規劃、國土、環保等部門出具前置手續,由各區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報市投資主管部門和市物流辦備案。
【解讀】 這是一個權力下放的舉措。過去物流大項目的審批,需要經市級政府部門審批,而《補充意見》將這一權限下放到了縣區級。今后,凡在5000萬元以下的物流投資項目,只需經縣區級政府部門審批即可。
土地出讓金全部
用于集聚區基建
【新政】 在集聚區土地征用過程中,市及各縣(市、區)政府要做好物流項目用地的征地及供應工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
【解讀】 這是一項對物流集聚區發展非常“實惠”的政策,解決了集聚區基礎建設資金問題。過去,政府對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土地增值收益,只提取一定比例用于集聚區的基礎建設,而現在全部拿出來用作物流集聚區的發展。
集聚區內外項目
用地同等對待
【新政】 集聚區外,市重點扶持的現代物流項目用地,按集聚區內物流項目用地的出讓流程同等對待。
【解讀】 對一些重點扶持的現代物流項目,如果因種種原因不能在集聚區內發展,在項目用地上,可以與集聚區內的項目享受同樣的待遇。
物流項目用地
執行工業標準
【新政】 集聚區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供地方式的現代物流項目,其城市建設配套費按省級工業園區標準收取,由各集聚區管理機構負責收取,用于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其他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仍按原辦法執行。
【解讀】 按照這一標準,物流項目用地不再按商業用地來繳納費用,企業的用地土地支出可能要減少幾倍。同時,城市建設配套費按省級工業園區標準收取,也能為物流企業省錢不少。
允許使用特殊
場內牌照
【新政】 各集聚區管理部門可以就集聚區規劃區域范圍內的物流企業短駁轉運業務,到市質監部門集中申領和使用若干場內機動車牌照,其在集聚區規定的路線內運輸視為集聚區內部運輸(不得場外運輸)。
【解讀】 物流企業內的短駁轉運車輛,今后可作為內部車輛使用,不必上牌,養路費等相關規費都可免交,按照過去的標準,一輛車可省數千元費用,這對從事物流的車主是一大利好。
搬遷企業超規模
部分規費減半
【新政】 市區第三方物流企業、倉儲企業、貨運場站等社會物流資源及生產和生活資料批發市場“退城進園”整合集聚發展的,原則上搬遷企業建設規模在原有規模內的有關建設規費給予減免,超出規模部分,給予50%優惠。承接地區有關建設規費低于上述標準的,執行承接地區標準。
【解讀】 隨著揚州城市的發展,我市對許多行業實行了“退城進園”,物流業也是其中之一。為鼓勵相關企業的搬遷,我市出臺了優惠政策,不增加企業負擔,并促成企業做大做強。
中小企業可享
20%稅率優惠
【新政】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物流企業,可以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解讀】 對中小物流企業來說,還處于需要扶持的階段,需要“放水養魚”,此政策即專門針對中小型物流企業發展出臺的鼓勵政策。
企業環保節能
投資抵稅
【新政】 物流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相關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解讀】 相對來說,物流企業的污染性小,但揚州作為人居城市,在發展物流企業的過程中,同樣注重企業的節能環保。今后,企業在節能環保設備方面的投資,部分可從應納稅額中抵免。
貨運車船納稅
車船貨主有獎
【新政】 為了滿足我市工商企業和承運人的需要,更好地為車船和交通重點物流企業服務,由市區具有領取運輸發票資質的貨運代開票中介機構代開發票,稅率按6.68%收取上繳國庫,對實行綜合稅率后新增地方財政留成部分,按3%對物流企業給予獎勵。其中車船貨主獎勵2%,物流企業獎勵1%,獎勵按季由納稅企業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
【解讀】 過去,由于地區間稅收稅率的不一,導致我市有部分貨運車船“外掛”,在稅收稅率低的省市上牌繳費,造成了稅源的流失。實行獎勵性的稅收稅率后,我市對車船征收的稅率,與其他省份基本相當,這樣我市的車船主也就不必將車船“外掛”了。
鼓勵新開貨運
班車班列
【新政】 物流企業開辟揚州至周邊縣級以上城市,以定時、定線、定價運行的快速貨運班車,且每日發運量50噸以上,兩年內,由受益的市、縣(市、區)財政在服務業引導資金中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物流企業開辟揚州至國內經濟發達城市的鐵路貨運“五定”班列,且每日發運量120噸以上的,3年內,由受益的市、縣(市、區)財政在服務業引導資金中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解讀】 過去,企業開辟線路只是企業的自發行為,現在政府對此實行重獎,以調動物流企業增加新開線路的積極性,促進揚州物流線路網絡的完善,積極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本報記者 花為華
名詞解釋
物流企業
物流企業是指具備或租用必要的運輸工具和倉儲設施,至少具有從事運輸(或運輸代理)和倉儲兩種以上經營范圍,能夠提供運輸、代理、倉儲、裝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體化服務,并具有與自身業務相適應的信息管理系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組織。
物流扶持政策
2005年7月19日,全省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工作會議在南京召開,隨后,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實施綱要》、《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13個地級市紛紛參照省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制定了服務業相關優惠政策。2005年11月25日,揚州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揚府發(2005)162號文件。對市場準入、規劃布局、土地使用、財政支持、稅收優惠、規費減免、優化交通等方面進行了政策制定。這一政策的出臺,在當時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隨著現代物流業的發展,各省、市對物流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對物流政策不斷進行細化、優惠政策力度在加大。為適應形勢,做大做強現代物流業,有關部門在2005年制定的物流政策基礎上,制定物流扶持政策《補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