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價格上漲,治標還是治本?
2008-7-1 10:2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guān)注度:摘要:... ...
正確答案似乎應該是“標本兼治”,然而,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何為“標”?何為“本”,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何一個“兼治”法,現(xiàn)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從實體經(jīng)濟的層面來說,應對物價上漲,國家已經(jīng)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是努力增加供應,這主要體現(xiàn)在支持農(nóng)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方面,包括增加財政補貼,提高糧食收購價格,加強對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資料價格的管理,加強對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金融支持,嚴控糧食、化肥的出口,等等。這些措施,有效地增加了商品的供給,改善了供需平衡,對于抑制物價的上漲,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可以看作是治本的行為。
應對價格上漲,國家還采取了一些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這也是一些經(jīng)濟界人士所詬病的焦點,被指責為“治標不治本”。目前這些臨時性的價格干預措施,所針對的主要是石油、食用油、糧食這一類的商品。為什么干預的是這些商品的價格而不是其他的商品?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如前文所述,這一類的商品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其背后的利益關(guān)系已經(jīng)被扭曲,任由這些商品的價格由市場自主決定,這些商品的價格或者會成為一部分人向另外一部分人進行經(jīng)濟利益掠奪的工具,或者會導致整個社會利益關(guān)系的失衡,影響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因此,對于這些商品價格的臨時干預,是完全正確的。還需要著重指出的是,即使是將來價格形勢趨于好轉(zhuǎn),放開這些商品的價格也不能夠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道理很簡單,因為這些商品沒有完備的市場基礎(chǔ),交由市場決定其價格,市場也是無能為力的。這里的“本”不在市場,而在體制上。
應對價格上漲的壓力,央行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包括提高貸款利率、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等。這些措施被看作是從緊貨幣政策的具體體現(xiàn)。然而,前文我們已經(jīng)指出,此次價格上漲,不是通貨膨脹,不是一種貨幣現(xiàn)象,貨幣政策雖然在抑制物價過快上漲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依然難以治本。不錯,央行確實擔負著穩(wěn)定幣值的職責,但并不是說其他部門就沒有了這一職責。僅僅依靠央行一家來穩(wěn)定幣值,央行顯然獨力難支。
市場經(jīng)濟之下,價格是進行資源配置的一個重要工具。一些商品的價格上漲了,另外一些商品的價格下降了,這在市場經(jīng)濟之下原本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價格之所以成為了宏觀調(diào)控的主要目標,價格上漲之所以成為我們的不可承受之重,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們的體制之中存在著太多的非市場經(jīng)濟因素,這樣的體制,不僅難以應付國際市場上價格的變化,就是在國內(nèi)市場上,價格這一工具,也還是不能夠完全承擔配置社會生產(chǎn)資源的重任。什么才是治理價格問題的根本?深刻地調(diào)整社會利益格局,徹底進行經(jīng)濟體制改革,才是解決價格問題的根本所在。這是一篇太大的文章,此篇小文及作者本人,都難以承擔如此重任,只能舉幾個典型的例子。
流動性過剩被認為是推高價格上漲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過剩的流動性增大了社會需求,使得社會供需失去了平衡。造成流動性過剩的原因有很多,但誰也不能否認,現(xiàn)行外匯體制下,央行不得不投放相應的貨幣以回收外貿(mào)順差,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流動性過剩了拉高了價格,使得商品購買者不得不多付出一部分利益,才能換回以前同等價值的商品。商品購買者多付出的這一部分利益哪里去了呢?答案應該在外匯儲備上,與這部分利益相對應的應該是多增加的外匯儲備的收益。然而,在現(xiàn)行體制下,我們卻無法用任何方式將這兩部分的利益聯(lián)系起來,只能采取別的手段來緩解價格上漲的壓力。
能源、資源類的商品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中國是一個資源進口大國,國際市場上能源、資源類的商品價格上漲了,中國作為商品進口方,當然會承受巨大的壓力。這里的問題是,我們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承受這一壓力,承受不了,那就只有減少這一方面的消耗,正如目前美國人所做的那樣,減少車輛使用的次數(shù)、減少外出就餐的次數(shù)。當然,我們還可以運用政治的、經(jīng)濟的手段來主動參與國際市場上此類商品價格的形成,甚至從這種上漲中獲得利益。這是另外一種事情。在看到我們進口了大量的能源、資源類商品的同時,我們不要忘了,中國也是一個能源、資源的產(chǎn)出大國。國際市場上這一類商品的價格上漲了,我們同樣也是價格上漲的受益者。煤炭價格近年來幾乎每年翻一番,原油價格也在不斷走高。然而,從這些價格上漲中,除了這些能源的生產(chǎn)者,我們得到什么利益了嗎?我們沒有能源稅,也沒有其他的利益分配機制。損失的利益無法得到補償,我們當然也就無法承擔價格上漲的負擔了。
類似的例子還可以再舉出很多?傊,我認為,如果不通過經(jīng)濟體制的改革而大力調(diào)整被扭曲了的利益格局,價格問題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決。問題是,經(jīng)濟體制改革是需要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的,而當前干擾我們經(jīng)濟運行的價格問題卻迫在眉睫。比較現(xiàn)實的抉擇是,一方面認真推進體制改革,另一方面不斷加強和改善宏觀調(diào)控,包括進行適當?shù)膬r格干預。這,也算是標本兼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