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車輛過橋的管理內容與要求有哪些?
2008-7-18 0:5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超重車輛上路出行前,其承運人應按規定向公路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和證件:
①貨物名稱、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總體輪廓圖;
②運輸車輛的廠牌型號、自載質量、軸載質量、軸距、輪數、輪胎單位壓力、載貨時總的外廓尺寸等有關資料;
③貨物運輸的起訖點、擬經過的路線和運輸時間;
④車輛行駛證。
(2)公路管理機構審批超限運輸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對需經過的路線進行勘測,選定運輸路線,計算公路、橋梁承載能力,制定通行與加固方案,并與承運人簽訂有關協議。
(3)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對通過線路的橋梁進行檢查和加固,完工驗收后發給可以通行的意見書,最后由公路管理機構發給通行許可證或組織通行。
(4)必須防止因行駛超重車輛引起橋梁損壞,甚至發生安全事故。對超重車輛過橋應采取技術及管理措施,組織超重車輛安全通過。
(5)超重車過橋前,應收集、查找橋梁技術檔案資料,對于無資料的或資料不全的應采用科學手段來確定承載力。
(6)對于通過檢查尚不能對其技術狀況及承載力進行判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橋梁,應進行荷載試驗,為承載力的確定提供依據。
(7)超重車過橋,應選用多軸多輪的運載車輛,以改善重車過橋時橋梁構件的受力,并選取橋梁技術狀況好,加固工程費用較低的路線通過。
(8)超重車通過主要干線公路橋梁時,應專門組織人員指揮交通。必要時應事前發布通告。
(9)超重車通過時,公路管理機構應派技術人員隨同檢查,觀察是否有位移、變形、裂縫發展等,并予以記錄。同時應選擇不同橋型進行撓度、應變、反力等的觀測,以積累資料。技術人員在重車過橋時應保護自身及觀測儀器的安全。
(10)為保證通行安全,應對超重車輛采取如下的管理措施:
①使車輛裝載的貨物盡量減少,盡可能分車裝運,并使重量盡量分布在較長的范圍內,以減小單位長度的壓力。
②使車上貨物安置平穩、適中,避免發生偏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