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托運操作程序
2009-10-15 16:4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 行李票、包裹票是行李、包裹運輸的基本憑證。
(二)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個人閱讀的書籍、殘疾人車和其 他旅行必需品可按行李托運。旅客在乘車區間內憑有效客票可 托運一次行李、殘疾人車不限次數。行李中不得夾帶貨幣、證 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檔案材料等貴重物品和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
(三) 包裹分類:
一類包裹:自發到日起5日以內的中央、省級政府宣傳用非賣品、新聞圖片和中、小學生課本。
二類包裹:搶險救災物資、書刊、鮮或凍魚介類、肉、蛋、奶類、果蔬類。
三類包裹:不屬于一、二、四類包裹的物品。
四類包裹:
1、一級運輸的放射性同位素,樣箱,摩托車。
2、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3、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需要特殊運輸條件的物品。
4、行李、包裹每件最大重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于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低于0.01立方米。
5、不能按包裹運輸的物品。
(1) 尸體、尸骨、骨灰、靈柩及易于污染、損壞車輛的物品。
(2)蛇、猛獸和每頭超過20千克的活動物(警犬和運輸命令指定運輸的動物除外)。
(3)國務院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危險品管理規定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以及承運人不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4)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和不適于裝入行李車的物品。
6、旅客和托運人托運的行李、包裹分為保價和不保價運輸兩種: 保價運輸時,按聲明價格行李核收0.5%,包裹核收1%的保價費用。
7、托運行李、包裹時,包裝必須完整牢固,適合運輸,包裝材 料和方法符合國家或鐵路的包裝標準。
8、旅客或托運人托運行李、包裹時,應完整、準確填寫托運單。
9、托運金銀珠寶、貨幣證券、文物、槍支、中途需飼養的動物 等必須派人押運。押運人應購買車票并對怕壓物品的安全負責鐵路應對押運人購票提供方便。
10、行李從運到日起,包裹從發出通知日起,免費保管三天。 超過日期領取時,按超過日數核收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