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規與法規
2009-10-21 2:42: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洪厚興
最近,義烏一起中間貨代詐騙案宣告破獲引起了業內的廣泛關注。一方面,由于該案是迄今為止全國最大的貨運代理詐騙案——連續注冊20多家貨代公司瘋狂詐騙2000萬元;另一方面,由于這起案件利用了貨代物流 “月結”的行規漏洞而實施,因而引發了人們對物流業一些 “行規”的質疑。
在義烏這個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按規定國外客商采購的貨物要出口,必須掛靠一家出口單位。外商往往把貨物采購后直至裝船、簽發提單的一切事務,委托給中間貨代商辦理。然后,中間貨代商會將貨物的運輸部分轉包給一級貨代商,并由中間貨代商支付一級貨代商運費。由于中間貨代商每月所攬貨物具有總量多、每單貨量小的特點,導致中間貨代商與一級貨代商每月要結算數次貨單。這種結算方式不僅給雙方業務帶來不便,同時也增加了不少成本。在中間貨代的強烈要求下,逐漸形成了一級貨代商先自己墊付運輸成本,然后再按月將所有提單運費一起結算的約定。這就是貨代物流“月結”行規的由來。
“月結”行規的出現,將按單付款變為按月付款。從而減少了交易次數,降低了交易成本,為貨代物流的發展貢獻了不少力量。但是,由于 “月結”這一行規是由處于強勢地位的中間貨代商所提出的,其更傾向于保護中間貨代商的利益,而由一級貨代商先墊付運輸成本然后再 “月結”的做法無形中增加了一級貨代商的風險。
交易雙方一方的風險增加,就意味著漏洞的產生。義烏這起業內聞名的中間貨代詐騙案便由此發生:涉案中間貨代商先從安全交易開始。其與一級貨代商交易前期按單付款,極為爽快。隨著交易規模的擴大,便要求按 “月結”行規進行交易。這樣,中間貨代商積攢了至少一家一級貨代商一個月的運費。當中間貨代商不懷好意時,就會以極低的價格甚至低于成本的價格大量攬貨,直至這些貨物的運費達到一個驚人的數額。然后,中間貨代商帶著這些原本屬于一級貨代的運費逃之夭夭,而以極低成本建立的公司也關閉了之。之后,再組建另外一家貨代公司,開始新一輪的循環。
實際上, “月結”的行規在物流業內并不少見。不只是貨代物流,在其他物流領域同樣存在。物流企業代收貨款就是其中的一例。由于買賣雙方的互不信任,市場逐漸形成了物流企業充當中間者替賣方代收貨款。此時,物流企業也會采用“月結”的行規與賣方結算貨款。利用與之相似的漏洞,發生在物流企業身上的卷款潛逃案件也多如牛毛。
行規是指某一行業自律的一種行為,是經營者在經營中形成的行為自律規范,在整個商業活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行規畢竟是經營者自身制定或者約定俗成的。這一單方面的舉措,始終缺少法律的依據。一旦出現問題,勢必失去法律的保護。 “月結”行規雖然便利了交易雙方,減少了交易成本,但是漏洞的存在使行規的價值急劇下降,不利于整個行業的規范發展。如何堵上漏洞,發揮行規的真正價值,成為擺在相關部門面前的現實問題。
與行規相對應,法規則是經過縝密研究確立的,對交易雙方都是公平公正的。在法制社會、經濟社會,它的縝密性、強制性保證了其公平公正,任何行為都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因而,用法規來彌補行規的漏洞和局限性,發揮出行規的真正價值成為了必然選擇。以法律法規為準繩的行規也才是真正行之有效的行規。全國最大的貨運代理詐騙案被破獲了,倘若僅止于案件本身,而沒有后續的進一步措施——將 “月結”行規納入法律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那么這僅是一個案件的終結,新的類似案件并不會因此而終止。惟有用法規來規范行規,義烏這個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經營環境才能更加 “干凈”,行規也才能發揮更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