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面臨幾大法律風險
2009-11-25 10:5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運輸合同風險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按照托運人要求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費的合同。運輸合同的風險就在于承運人能否按時、安全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物流企業既可以是承運人,也可能是托運人,甚至是兩種身份兼而有之。比如,物流企業要將貨物運送至甲地,可以自己直接運送,也可以經由鐵路、水路運送。對于客戶來講,你是承運人,對于鐵路承運人來講,你就是托運人,其權利義務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物流企業防范運輸風險顯得成為重要。就風險產生的原因看,絕大多數可能是經濟上的因素,但在最終責任分配上,都是通過法律關系來完成的。法律規范把物流企業與合作伙伴的經濟關系變化具有可執行性的法律關系,從而通過國家強制力實現權利的合理分配。而這種聯系物流企業之間、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關系的法律橋梁和紐帶就是合同。所有的經濟利益的實現都需要通過合同這個法律形式實現與保障。合同作為法律行為,是把物流服務活動各方當事人的經濟關系轉化為法律關系的手或者工具。
物流企業之間、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都是以物流服務為基本目標的,服務是雙方仍至多方關系的核心。保證服務的完整性、安全性、靈活性和適應性,是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確定各方責任的依據。因此,防范物流業的運輸合同風險,具體措施是:了解相關運輸法律制度,把好合同簽訂關,特別是涉及到賠償責任的約定,是限額賠償還是全額賠償,要約定清楚。
二、物流企業之間的合作風險
物流企業的合作風險既可能體現在物流合作合同方面,也可能體現在物流設施投資合作方面,還有可能來自于其他業務合作方面。
目前,最具潛力的一種業務合作形式就是物流分包,即物流企業為集中資源、節省管理費用、增強核心競爭能力,將其物流業務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給第三方物流公司運作。物流分包是一種長期的、戰略的、相互滲透的、互利互惠的業務委托和合約執行方式。
物流分包的潛在風險主要有分包控制不足、增大分包依賴風險、內部員工抵制、降低用戶滿意度、企業利益受損等幾個方面。在與分包商的合作中,遇資信好的物流企業合作,不僅能降低成本,還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反之則可能損失慘重。因為,當客戶發生損失時,無論造成過失的是物流商還是分包商,對外賠償都要由簽訂合同的物流企業首先承擔責任。防范此種風險,首要的是要簽訂好合作合同,明確責任,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履行合同的擔保;其次在履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三、物流企業與信息系統提供商的合同風險
市場競爭的加速,物流業呈現出的一大特點就是信息化,物流企業在利用信息技術時常會碰到兩個問題:一是信息系統出現故障,二是商業秘密受到侵犯。鑒于現代物流服務合同很多都明確規定物流商應及時準確不間斷向客戶提供貨物信息,因此在與信息系統提供商的合同中明確劃分雙方的法律責任,就變得非常重要。防范此類風險,一是要選擇有全面的技術服務能力、信譽良好的信息系統供應商,確保所應用的信息技術是安全、便捷、有效的;二是要嚴格保密責任,定期檢查系統保密情況;三是加強全企業的保密意識,具體經辦人要監控企業商業秘密;四是要明確因信息系統供應商的責任造成企業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物流企業與其他方面的合同風險
在物流企業經營過程中,除了上述合同風險之外,還有投資風險、租賃風險、意外事故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存在。比如保險,物流中的涉險環節與投保種類涉及生產物流、供應物流、銷售物流、回收物流以及廢棄物流,在投保的過程中要明確投保種類、保險標的、保險人及被保險人、投保金額、投保價值等主要因素。
總而言之,針對不同的情況,物流企業都要有相應的防范措施。首先是物流企業要有風險意識,要明確有經營活動就會有風險;其次,要有防范意識,對于任何一種行為或者一項活動都要在考慮經濟效益的同時防止風險的發生或者減少風險的發生;第三,做好項目的前期論證,特別是法律論證,保證項目在經濟上和法律上都是可行的、有保證的;第四,也要有保險意識,對于可能發生風險的項目,應當投保,以分散風險。正確分析物流活動中的各種法律風險,妥善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各種爭議和糾紛的發生,維護自身利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