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物流金融與航運金融發展策略探討
2009-12-25 12:3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物流金融與航運金融之間的關系
國際航運中心的功能發展分為三個時代,第一代是航運中轉和貨運集散地,第二代是貨物集散和加工增值中心,第三代是具有綜合資源配置功能的物流中心。近年來,國際航運中心的功能已從第一代發展到第二代,并開始向第三代轉變。例如,韓國依托釜山港和光陽港,力爭建設成為“東北亞物流中心”,上海也將 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建設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四大主體功能區重點規劃項目之一。可見,當航運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對物流的需求和依賴更為強烈,二者之間的滲透、融合更為緊密。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發展,物流的全球化進程逐步深入。目前一些發達國家通過移植、改造、建立國際物流聯盟等途徑,將配送中心遍布到世界各個角落,海上運輸已成為國際物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實現了物資在國際、國內港口之間的物理流轉。所以,從跨國供應鏈角度講,航運與物流已密不可分了。
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業的運營過程,通過應用和開發各種金融產品,有效地組織和調劑物流領域中貨幣資金的運動。這些資金運動包括發生在物流過程中的各種存款、貸款、投資、信托、租賃、抵押、貼現、保險、有價證券發行與交易,以及金融機構所辦理的各類涉及物流業的中間業務等。從狹義上講,物流金融就是銀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在供應鏈運作的全過程向客戶提供結算和融資服務。
航運金融通常是指航運企業運作過程中發生的融資、保險、貨幣保管、兌換、結算、融通等經濟活動而產生的一系列與此相關業務總稱,主要包括海上保險、船舶融資、資金結算、航運價格衍生產品等。
經濟活動是金融運行與發展中的決定性因素。由于物流業與航運業之間存在滲透、融合關系,物流金融與航運金融也必然會產生一定的交叉與整合。這對于決策者的意義在于:在航運金融的發展規劃中應充分結合物流業的發展狀況和趨勢統籌考慮。
二、發展物流金融與航運金融的現實意義
(一)有助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商業銀行的貸款發放一般都存在抵押物偏好,優先考慮易變現、價格風險小的不動產,而中小企業的不動產普遍較少,在經營過程中有相當規模的存貨、應收賬款等動產。物流金融允許中小企業用流動資產如原材料、產成品等作抵押,將動產轉化為動產質押物,使中小企業有了更多的抵押貸款工具,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因抵押物缺乏產生的融資問題。
(二)為物流企業、商業銀行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
企業可以通過分立、合并、重組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的交易,但實際商品的流通渠道是相對不變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在與其會員企業的長期合作中,對會員企業有著較為全面、深入的了解,物流金融實際上就是銀行借助第三方物流企業的這種信息優勢對中小企業進行甄別,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比如,銀行為控制風險,需要了解抵、質押物的規格、型號、質量、原價、凈值、銷售區域、承銷商等,需要辨別權利憑證的真偽,而這些恰恰是物流企業所熟知的。所以,物流企業與銀行聯手,為客戶提供融資擔保、倉單質押、保兌倉、統一授信、直接融資等服務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一項物流增值服務,這不僅可以提升物流企業綜合競爭力,而且有助于銀行擴大和穩固客戶群,開辟新的利潤來源。
(三)降低國際結算風險
根據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2008年底發布的《國家風險分析報告》,在金融危機影響下,全球貿易環境普遍惡化,國際結算風險加大,個別國家或地區惡意逃債或違反合同的現象明顯增多。目前貨物進出口業務主要采取電匯、付款交單、信用證、銀行保函等結算方式,都存在交貨拖延、欺詐、拒絕付款贖單等風險漏洞。如果能在國際結算、融資當中引進第三方物流供應商,可以有效降低結算與融資風險。第三方物流供應商的優勢在于掌握了商品的實體,相對于銀行更能有效地進行商品的檢驗、保管,更易于實現商品所有權的控制,對市場行情進行評估和必要時將商品變現。
(四)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和產業聯動效應的形成
現代物流業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它相當于人體的循環系統。以供應鏈管理為核心的社會大系統涵蓋了運輸業、郵政業、倉儲業、裝配業、流通加工業等產業,這些物流相關產業的發展涉及很多重大工程和重大投資。而航運產業的關聯度也很高,據統計,在106個行業中,造船業與97個行業有關聯。而且,這兩個行業都屬于服務業,金融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對于人才和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發展物流金融與航運金融業不僅可以促進這兩個行業本身的發展,改善產業結構,而且可以進一步拓展到更為廣闊的相關金融領域,更好地發揮金融核心作用,在更大的范圍內形成產業聯動效應。
三、促進寧波市物流與航運金融創新的措施建議
近年來,寧波市政府大力扶持物流服務業,2009年國務院出臺的《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已將寧波列為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寧波市組建了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寧波國際物流發展有限公司,建立了交易、金融及政務監督“三合一”第四方物流平臺,開創了第四方物流“寧波模式”,得到業內專家的高度評價。憑借突出的港口優勢和臨港造船、航運等產業,寧波物流與航運業必將迎來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春天。
按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航運業主要包含船舶及浮動裝置制造業和水上運輸業,物流業主要是指交通運輸、倉儲和 郵政業。2008年,寧波市物流業和航運業在銀行的融資規模擴張較快,特別是船舶制造業,融資規模增長了近8倍。2009年前三季度,增速明顯降低,受金融危機影響,銀行類金融機構對水上運輸業的信貸投放量僅增加了12.1%,低于信貸平均增速,導致整個航運業在所有行業中的融資占比有所下降,與此同時,在國家對物流行業的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刺激下,寧波物流業的融資規模穩步增長。當前,寧波市物流業和航運業的融資狀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倉單質押業務發展受限;二是動產質押的第三方監管越來越普遍,但對中小企業融資幫助不大;三是以應收票據為基礎的供應鏈金融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四是造船和航運企業融資趨緊;五是個別銀行著眼航運金融、逆勢而為;六是船舶融資租賃業務主要支持異地船企;七是船舶保險業務發展緩慢。因此,總體來看,寧波物流業和航運業的發展對金融支持的需求還沒有完全滿足,這對金融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進行業務創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為充分發揮金融促進物流、航運業發展的重要作用,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商務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外匯局關于金融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結合寧波實際,提出以下措施建議。
(一)著力培育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的融資功能
應收票據對于物流企業來說十分普遍。由于中小物流企業的應收票據比較分散,而且一般期限較短,如單獨向銀行融資,風險較難控制,操作難度較大。借助中小物流企業與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之間的會員關系,先將中小物流企業的應收票據“打包”轉讓給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形成多筆應收票據的“票據池”,使短期應收票據長期化,然后由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向銀行質押貸款或開立承兌匯票,通過應收票據的集中管理,發揮“規模效益”。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獲得銀行授信后,再將額度調劑給有需要的會員企業使用。目前,寧波國際物流發展有限公司已注冊會員企業達4000多家,主要是運輸、貨代、第三方物流等企業。為防范應收賬款質押和轉讓中的法律風險,人民銀行建立的應收賬款質押和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已投入運行。應收票據打包融資的外部條件已經具備,只待第四方物流運營主體與商業銀行的合作了。
(二)開展以動產質押為基礎的物流銀行業務
物流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以市場暢銷、價格穩定、流通性強且符合質押物品要求的商品質押作為授信條件,運用物流服務商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將資金流與物流有機結合,向客戶提供集融資、結算等多項服務于一體的綜合銀行服務。物流銀行業務不僅關注企業規模、凈資產和負債率等基本面信息,更關注質押交易產品的供求關系、價格波動趨勢、交易對手的信譽和實力以及融資主體的監控力度等。從寧波目前的情況來看,政府有關部門應扶持本地倉儲企業做大做強,爭取期貨交易所指定交割資格,為標準倉單質押業務的開展創造前提;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提高倉儲企業的誠信水平,降低非標準倉單的提貨風險。鼓勵倉儲企業依靠自身的有利條件,開展倉儲貨物質押監管業務,并對現有第三方監管企業給予適當稅收減免或財政補貼,將動產質押監管業務延伸到中小企業。
(三)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
供應鏈金融實際上是把供應鏈上所有節點企業看成一個整體,資金注入節點企業,就等于進入了供應鏈,從而激活整個鏈條的運轉,提高供應鏈的整體競爭力。寧波塊狀民營經濟發達,產業鏈條較為完備,具有發展供應鏈金融的有利條件。商業銀行應進一步轉變經營理念,更加深入地介入供應鏈之中,與供應鏈的核心企業組建戰略聯盟,形成一個更為穩固的“雙核”結構——銀企聯盟供應鏈,將銀行與供應鏈的關系內部化,實現供應鏈金融的交易管理向關系管理轉變。在這一模式中,銀行對核心企業進行統一授信,并把貸款額度直接授權給核心企業,由核心企業掌握這些貸款的最終用途,通過核心企業擔保,將貸款發放給上、下游企業。這樣更有利于簡化信貸流程、強化風險監控、實現供應鏈物流和資金流協調平衡。
(四)設立船舶投資基金
可由政府發起設立船舶航運產業投資基金,募集寧波市大量的民間閑散資金,專門投資于船舶航運業。德國KG船舶基金成功運行的關鍵點在于稅收優惠和加速折舊措施,為提高基金對于民資的吸引力,實現可持續運營,寧波市要籌建船舶投資基金,也應盡量給予稅收上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