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放寬企業申請設置物流中心的相關規定
2009-5-15 3:1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臺灣“財政部”5月11日放寬了本地和海外企業在臺灣設置物流中心的相關規定,申請在臺灣設置物流中心的企業實收資本額門檻下調至新臺幣1.50億元。
綜合外電5月13日報道,臺灣“財政部關政司”5月12日稱,臺灣“財政部”11日放寬了本地和海外企業在臺灣設置物流中心的 相關規定,此舉也是為把臺灣打造成一個區域性物流中心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臺灣“財政部關政司”稱,申請在臺灣設置物流中心的企業實收資本額門檻下調至新臺幣1.50億元(合456萬美元),原定實收資本額底線為新臺幣2.00億元。
此外,根據新規定,企業可以在臺灣設置兩處以上的分支物流中心。對于實收資本額超過最低限額的企業,每逾新臺幣6,000萬元,可在設立兩處分支物流中心的基礎上,再增設一處分支物流中心。
根據原先的規定,每家企業最多只能在臺灣設立兩處分支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