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車輛嚴重“缺管”
2009-8-9 14:0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王若懿
編者按:北京東五環大貨車與3輛小車相撞造成7死1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引發了人們對物流行業掛靠車輛疏于管理社會問題的廣泛關注。目前,肇事司機劉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北京警方也已赴肇事車掛靠單位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路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在地進行調查。事故的最后鑒定結果仍然需要一段時日,但這起事故引發的掛靠車輛管理問題卻值得業界深思。
這起車禍發生后,車輛掛靠單位——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路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希東,雖積極表示會承擔一定的責任,但也坦言自己對掛靠車輛確實沒怎么進行管理。其實,車輛掛靠的現象在物流行業較為普遍,像路翔物流一樣對旗下掛靠車輛疏于管理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那么,掛靠車輛是否合法?該如何監管?近日,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關鍵。
管理缺失嚴重
關鍵認為,就行業中普遍存在的車輛掛靠形式來講,并未違反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可理解為,是一些想投資也有條件投資成為個體運輸戶或者成立企業的人員,或者自身就是企業,為了相對降低投資運營成本,而選擇與目標企業達成投資合作意愿,在掛靠合同或協議框架下,實現雙方利益最大化的一種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具有一定合理性。
應該看到,車輛掛靠形式曾經對于我國運輸產業集中度、集約度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多數車輛掛靠人員的初衷是好的,經營中能夠做到遵紀守法。但是,由于部分車輛掛靠人員以及企業利用了車輛掛靠管理制度設計及實施中存在的漏洞,出現了一些有損國家、集體以及個人合法權益的事情。
談及在掛靠車輛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關鍵認為,目前普遍存在重視程度不高、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健全、掛靠合同或協議中的重要內容約定不清三大問題。
關鍵進一步解釋到,因為行業管理機關、行業組織以及企業在車輛掛靠問題上還沒有形成有效防范車輛掛靠風險和危害、疏堵結合的良性運行管理機制,管理積極性沒有被充分調動起來,掛靠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意識、行業責任意識、企業風險意識,往往只掛少管,甚至不管。而且,從掛靠車輛準入角度來看,有的物流企業甚至不能對車輛掛靠人員以及其聘用人員的資信、資質、法律法規培訓狀況、職業道德水準,掛靠車輛的綜合狀況,掛靠人員的業務經營管理水平等進行把關。這就為掛靠車輛屢發事故埋下隱患。與此同時,由于責任約定不清,掛靠車輛出現事故后,雙方又會在責任認定上出現糾紛。
談及此,關鍵說: “責任認定是掛靠車輛出現事故后較難解決的一大問題。不論是否是車輛掛靠人員一方的事故責任,在面對第三方和自身人員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認定以及如何承擔和執行等問題時都較難解決。是車輛掛靠人員獨立承擔賠償責任?是掛靠企業獨立承擔賠償責任?還是雙方承擔連帶責任?正是因為一些掛靠合同或協議中的重要內容約定不清,使得雙方在向第三人承擔責任時,容易產生分歧。”
不過,關鍵表示,從法律規定角度來看,掛靠企業承擔的不是替代責任;掛靠合同或協議中的約定一般不得對抗第三人;雙方對第三方和自身人員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應以連帶責任承擔為主,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后,一方或雙方可以依據掛靠合同或協議中的約定內容或比例分擔及追償,如果約定不清,則共同分擔。
期待有效管理
車輛掛靠現象在我國物流行業較為普遍。由于得不到有效管理,給物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帶來很大危害。那么,如何對掛靠車輛進行有效管理?
有關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其實物流企業對掛靠車輛的管理是存有難度的,主要是責任管理意識不夠。另外,行業管理機關、行業組織以及社會其他各方面,也缺乏督促掛靠企業能夠積極主動形成從嚴管理掛靠車輛人員以及掛靠車輛安全規范運營的有效機制。因此,對于那些接受車輛掛靠的物流企業,一定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即能夠加強風險的防范,加強人員、業務等方面的培訓和監督。
不過,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掛靠車輛似有被逐漸邊緣化的傾向。據了解,近年來,考慮到安全問題,部分省區開始對客運線路掛靠車輛進行清理,有的省區運管部門還清退了危化品運輸企業的掛靠車輛。掛靠車輛逐漸退出運輸行業是否成為必然?
關鍵律師認為,這還是要看我國對于運輸市場的發展策略是如何確定的。 “從我對車輛掛靠形式的看法出發,車輛掛靠形式是一種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在市場經濟中就有它的生存空間,但應該通過改良、發展、規范,使它與主流經濟合拍。或堵或疏,最終要取決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關鍵說道。
談及掛靠車輛的未來發展,業內人士表示,理順車輛掛靠領域存在問題才是助其良性發展的關鍵。相關機構和人員應該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通過立法以及配套的管理技術、手段等,充分調動行業管理機關、行業組織以及企業形成有效防范車輛掛靠風險和危害、疏堵結合的良性運行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