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系列政策推動陸地港建設
2010-10-8 20:2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陸地港項目建設的通知。為打好五大戰役,推動跨越發展,我省將加快陸地港項目建設,確保武夷山陸地港首期工程年內竣工投產,晉江、沙縣、龍巖陸地港工程開工建設。
根據通知,陸地港建設將享受到一系列優惠政策。
實行用地優惠。陸地港項目列入省級重點項目,用地指標給予優先保證。地方政府可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方式為陸地港建設提供土地使用權。陸地港用地出讓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圍內按需設定,出讓金按所在地土地等級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70%執行,并可適當放寬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期限。
加大資金支持。2010年至2012年,在省外經貿發展資金中安排專項經費,支持陸地港發展國際物流。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陸地港規劃范圍內的配套設施由項目業主投資,陸地港以外的路網管網等配套由地方政府投資建設。陸地港連通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的疏港道路建設將納入省交通發展規劃,逐步解決陸地港區域與鐵路、公路、港口之間運輸通道銜接問題。陸地港運營主體及陸地港物流企業開發、研制、使用先進物流技術和設備的,可申請省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和科技“三項”經費。陸地港為滿足海關、國檢、邊檢通關監管需求必須配套的聯網系統、監控系統、報警系統、卡口系統等硬件設施,由所在地政府解決。
降低收費標準。通過我省港口進出口的集裝箱運輸車輛免收政府還貸普通公路通行費。集裝箱運輸車輛在我省高速公路上承運陸地港與沿海港口之間、生產企業與陸地港之間的進出口貨物實行“遞遠遞減”的優惠計費模式。通過我省港口進出口陸地港區內的集裝箱,減免貨物港務費。物流企業用電、用水、用氣參照工業生產企業的價格執行。陸地港辦公設施和經營場所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給予減免。
實行稅收優惠。支持陸地港建設出口監管倉庫和保稅倉庫,進口貨物入庫(保稅倉庫)實行倉儲保稅,符合條件的出口監管倉出口貨物入倉(出口監管倉)即可退稅,進出口貨物在出口監管倉庫、保稅倉庫內進行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的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入駐陸地港的物流企業,優先推薦列入國家稅收試點物流企業名單,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優化區域通關。海關、檢驗檢疫等口岸查驗機構靠前服務,提前介入,適時在陸地港設置辦事機構,實行“5+2”無假日服務。對經陸地港進出口的貨物,海關實行“分批進出、集中申報”,并在陸地港與口岸海港之間推行“屬地報關、口岸放行”、直通式通關、轉關等多種通關模式。對從我省海港口岸入境的進口集裝箱,企業可在陸地港檢驗檢疫機構報檢,進口貨物到達海港后直接轉單至陸地港,由陸地港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對符合直通放行條件的出口貨物,經檢驗檢疫合格后,由陸地港檢驗檢疫機構直接簽發出境貨物通關單運至口岸辦理通關手續,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免于口岸查驗。
落實鐵海、路海聯運保障。有關部門將及時在陸地港開通集裝箱“五定”班列運輸,并對貨物運輸優先安排,防止途中被其他班列擠占而延長運輸時間。鼓勵船公司引入調箱業務,并為企業在當地訂艙、簽發提單和提箱還箱提供配套服務。港口碼頭優先安排陸地港貨物裝卸。全省各路段交通管理部門積極為陸地港貨物公路運輸提供交通便利,保障陸地港貨物鐵海聯運、路海聯運高效運行。(記者 賴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