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原因是直言相告還是引而不發?
2010-1-10 23:4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王大哥的求職經》中的王大哥,曾先后在多家大型外資企業擔任經理人,長期與外資企業及獵頭公司打交道,熟悉外資企業的用人制度、招聘流程及企業文化。
案例:
李子準備跳槽到競爭對手的公司,老板多次盛情挽留未果后,承諾隨時歡迎他回來,但也請他臨走前對公司的問題直言相告。于是李子將公司現存的諸多 問題大肆褒貶了一番。去到新公司后,李子發現新上司對他熱情大減,后來才得知自己離職前的那番話得罪了被他批評的部門經理,他們通過各路內部朋友,到處散 播李子不善于處理人際關系等謠言,這些話傳到新上司耳朵里,自然對他有所防范。 李子由于形象不佳,沒有多久就被迫辭職,而舊公司也無法回去了,他進退兩難,非常后悔之前對前老板的那番“直言相諫”。
職場中的潛規則和“陷阱”不少,向公司闡述離職原因是不少跳槽人士經常忽略的一個。如何說出讓人滿意而又安全的離職理由是一門藝術。在離職中最 容易犯的致命錯誤就是像李子那樣:只要老板要求你提出對公司現存問題的建議,就當真毫無避忌。一間公司的問題存在,絕對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更不是一兩句話 或一兩個員工的離職就能改變的事。 說了這些問題,只會讓對方覺得你的離職是對原公司的否定,對方很可能會封殺以后你吃“回頭草”的機會。而發泄新仇舊恨,趁機打擊曾與自己有矛盾的同事,則 更為不智,只會讓公司覺得此人心胸狹窄,不懂得處理人際關系,能力不足。而且被打擊的人,很有可能因此懷恨報復,為自己未來的職業多樹立了一些不必要的敵 人和絆腳石。
●職場Tips:
1.涉及離職原因的時候,但凡下一份工作的職位或與原公司有可能發生利益沖突,千萬不可直言相告,另找一個理由搪塞過去。
2.如遇前雇主盛情挽留而自己卻去意已決,盡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雇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盡量避免用追求更高的收入,更廣闊的晉升空間等有可能被前雇主拒絕或者反感的理由。
3.在離職的時候,對于公司的任何負面評價都不要直言相告,只說正面的評價,好聚好散,保留自己一份可以吃“回頭草”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