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機制誰落實?
2010-1-20 3:0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 王若懿
不得不承認,協調機制的缺乏,已成我國物流業發展的一大詬病。它在物流業的快速發展進程中,如鯁在喉,牽絆著物流業前行的腳步。
眾所周知,物流業的突出特點是跨區域經營。而這與我國長期存在的區域性條塊分割管理體系極不相符。一些地方管理部門在面對區域聯動、物流一體化發展的問題時,總是從各自利益出發,這就不可避免地束縛了物流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為此,多年來,凡是涉及到跨區域經營問題,物流企業就必定要受累于重復履行手緒、成本大幅增加等問題。一來二去,不僅浪費了精力和成本,更讓物流企業在通往做大做強的道路上少了必要的良性的產業環境。這里表現得尤為突出的是 “總部簽約,分部經營”的經營模式,這一模式因可以發揮網絡資源優勢,靈活、統一、便捷、高效地提供多樣化服務而備受物流企業青睞。但是,各地卻存在一些阻礙和限制分支機構的問題。許多地方要求企業在當地登記注冊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不允許注冊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而所有這些政策措施無非是為了維護相關部門的一己私利。
2010年是落實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關鍵年,迫切需要一個能良好運轉的協調機制,來推進各項規劃細則的落實。而從目前情況看,協調機制的缺乏,無疑已成為限制物流企業向網絡化、專業化發展的最大障礙。我們常常看到,一方面,各地區相關部門極力推崇區域聯動、物流一體化;而另一方面,各個部門又不約而同地以自我為中心,凡觸及到自身利益或要求以大局為重的舉措,最后總是陷入“擱淺”狀態,推而不動。正如長三角地區,區域經濟一體化、城市之間強強聯手共進發展一直被視為共同的發展目標,但由于各區域間缺少協調機制,幾大城市長期以來在觀念上和行動上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行政區劃的束縛,城市間的發展更多體現出各自對經濟的訴求,區域一體化的推進卻是 “夢想未能照進現實”。因此,不難預想,在這樣的產業環境中,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又怎能得到更好地推進和落實?
協調機制,其實是任何一項政策推進與落實的基本條件。更是區域實現一體化發展的根基和保證。在落實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進入關鍵年時,有效的協調機制建立的緊迫性已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