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行業代收貨款潛規則害了誰
2010-1-3 14:3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你敢請一個陌生人幫忙收錢嗎?在江城,各大市場的批發商,卻敢。年關將至,一起貨運公司卷走50多家商戶貨款案,暴露出江城物流市場的巨大風險。記者調查發現,風險的形成竟是向來謹慎的批發商們有意為之。
貨運公司老板卷款逃走
合作了三年的物流公司竟突然消失了,跟著一起消失的還有眾多家具商的貨款。去年12月10日,武昌余家頭和平大世界“恒通物流”門前,站滿了前來討要貨款的商戶。
徐先生是一個家具商。據他介紹,一直以來都是“恒通物流”幫他發運貨物,并由該公司幫他收貨款,這樣的合作已有3年。去年11月15日和11月26日,他委托該公司將4件價值9520元的成套家具發往沙洋。等客戶收到家具后,他便打電話找物流公司的馮老板要貨款,但馮老板卻以各種理由拖延。由于以前經常合作,徐先生按照約定的時間來拿貨款,才發現馮老板不見了。“他們是12月8日離開的。”商戶王女士肯定地說。去年12月8日上午,王女士也曾委托該公司發了3套辦公家具到沙洋,當天她給沙洋的客戶打電話,客戶稱未收到貨物。當晚,王女士就到物流公司詢問情況,卻發現已經關門了。
據介紹,“恒通物流”卷走了 50多家商戶的貨款或貨物,損失最多的有9萬余元。
代收貨款是貨運行規
“恒通物流”案采訪中,記者發現來要貨款的商戶,大都是主動請“恒通物流”代收貨款的。一家只有運輸能力的公司,怎么能做代收貨款業務呢?而這些貨主為什么要請運輸公司代收貨款呢?難道不擔心這其中的風險嗎?
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走訪了武昌廣埠屯、漢口漢正街、舵落口等江城較有規模的幾處大市場,發現與這些市場伴生的物流貨運公司,大都設施簡陋,一個小門面,門里擺放一張桌子,很多貨物堆放在門面的門口,但幾乎都承攬“代收貨款”業務。
“如果不代收貨款就可能沒生意做。”在舵落口從事貨運10多年的余先生說,貨運公司本來就不該介入交易雙方的貨款問題,但很多貨主都提出了代收貨款的要求,作為貨運公司也不可能拒絕。
在武昌廣埠屯,多年做批發生意的李老板對記者說,“貨運公司代收貨款的服務已經成了行規,我們很多商戶也都這么做。”從事電腦生意的王老板介紹,現在的交易都是貨到付款,由于批發商和客戶都是遠距離做生意,雙方從未謀面也不了解,相反貨運公司就在身邊能親眼看見,比較起來還是讓貨運公司代收款更為安全。“那么,貨主對貨運公司的底細了解嗎?”記者的這一問題,很多批發商答不上來,他們與貨運商打交道,多數是因為口碑。
事實證明,由貨運公司代收貨款風險很大。武漢市工商局12315的數據顯示,去年1月到10月,共接到對貨運公司的投訴1000多起,其中關于“代收貨款”的投訴就有50多起。
風險一:
壓款現象普遍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貨運公司代收貨款的流程:一般是貨主將要運送的貨物先送到貨運公司,貨運公司按照發貨地和貨物重量、體積大小等收取運費。當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由貨運公司代替貨主向收貨人收款,返回武漢后再將代收的貨款結算給貨主。
“貨運公司在收貨款的時候很不規范,很多代收款不能及時付給商戶,一般要等半個月以上才能拿到錢。”漢口舵落口大市場的董老板,提起“代收貨款”就連連搖頭。
據他介紹,去年9月29日,他委托一家貨運公司將價值2000多元的貨物運給湖北宜城市的客戶。十天后,客戶才將貨款交給貨運公司,并告知了董先生。董先生找貨運公司要錢,卻被告知等一個星期。董先生直到10月24日才收到貨款。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壓款現象在貨運公司中普遍存在。一些小的貨運公司,每周只安排一天發放貨款,每次只有一兩個小時的時間,如果錯過,貨主只能再等一個星期。貨運公司“代收貨款”如此操作,給商戶帶來了很大的風險:送貨不當場收錢,如果客戶跑了,只能是商戶承擔損失;代收款后壓款,一旦貨運公司關閉,必定會卷走大筆款項。
據了解,滋生代收貨款問題的貨運公司大多從事零擔運輸,而零擔運輸利潤小,多在營業額的5%以下。主營零擔業務的貨運企業的運作模式、管理方法較粗放。為了能夠招攬業務,大多采用低價競爭策略,將運價壓得過低,導致虧損嚴重,進而把代收貨款作為周轉金使用,拆東墻補西墻,一旦經營不善,最終卷款一走了之。
風險二:
代收貨款無合同
除了壓款現象之外,記者發現貨運公司交易過程中基本上沒有使用統一、規范的合同,都是使用自己制作的簡易貨運單。
貨運公司在填寫貨運單的時候也很不規范,有的甚至沒有寫下全名。而且貨運單上對于“代收貨款”的約定也很不詳細。
這些漏洞無疑給貨運公司卷款逃走提供了便利。
風險三:
不少公司無賠償能力
記者從武漢市工商部門了解到,從事貨運生意的,準入門檻很低。只需要提供運管部門辦理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工商部門就可以為其辦理營業執照,對注冊資金、固定資產、從業人員等,均沒有具體要求。“一張桌子、一輛貨車、幾部電話,然后再租個小門面,就能搞貨運了。”
正是由于門檻很低,一些毫無經驗的人也干起了貨運服務的行業。一旦貨運公司發生意外或者資金出現問題,由于沒有賠償能力,一些小的貨運公司有可能卷款而逃。
“代收貨款”屬超范圍經營
那么,貨運公司代收貨款的業務合法嗎?漢正街第一工商所萬所長介紹,工商部門對貨運企業核準的經營范圍里,并無“代收貨款”這一項目。
萬所長說,其實,代收貨款是貨運市場根據貨主要求提供的一項衍生服務,純粹是民間市場約定俗成,缺乏制約,只能依賴誠信,這給貨運市場埋下了很多隱患。尤其是雙方的這種私下協議并不受法律保護。
專家建議:
江城物流應引入誠信機制
說到代收貨款,人們會聯想到歷史上山西平遙的銀號。當年的山西商人在原始的物流經營中,創造性地在全國各地建立銀樓分號,用于長途貨運中的貨款給付,來鞏固其做買賣的信用。而江城物流市場出現代收貨款的卷款問題,恰恰是缺乏信用支撐造成的。
湖北華徽律師事務所主任霍琳認為,貨運公司只是送貨的中間人,作為第三方他沒有替賣家收款的義務,如果商戶把這兩種關系混為一談,并讓貨運公司去做,就給了他們鉆空子的機會。
霍琳建議商戶和買家采取銀行劃賬等方法,如買方可先將貨款劃入銀行指定的賬戶,等收到貨物確定后,再由銀行劃賬給賣方。由第三家中立的金融機構來完成付款交接,既可規避買賣雙方風險,也不讓他人有機可乘。“代收貨款在為發貨方提供收款便利的同時也暗藏風險,甚至會引發整個行業的誠信危機,應該盡快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管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管理學博士王華說。
王華教授認為:首先應加強三方協作,規范運輸合同,明確責權利。其次,政府部門應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推出貨運企業的誠信管理機制。實行貨運公司代收貨款準入制。政府從注冊資金和開設網點來設置壁壘,例如規定注冊資金超過100萬的貨運企業才允許代收貨款,并收取一定的事故賠償保證金,沒有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禁止代收貨款。這樣,一旦出現貨款糾紛,才有資金保障。只有淘汰一批實力弱、誠信差的貨運企業,保持市場的良性競爭,才能維持市場有序運作。
第三,參考債券評級制度,由政府出面,牽頭推出貨運企業的誠信管理機制,采用一定標準對貨運企業進行信譽度評級。這實際上是在整個社會誠信機制缺失的情況下對物流、貨運行業信任危機的一種補救措施。“要有效地改善貨運行業的現狀,必須貨運企業、商戶和政府監管部門共同努力。”王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