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貨運汽車2012起將有償使用城區道路
2011-11-8 18:3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1月6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城市道路資源,保障城市道路、橋梁設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許經營權管理辦法》(成都市政府令第164號)等有關規定,決定對成都市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實行有償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于2010年10月26日發布了《關于對2011至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實行有償使用的通告》,《通告》規定:“對競得2011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并繳納了出讓金的競得者,在2011年底根據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發布的相關通告內容繳納了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的出讓金后取得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請競標獲得2011至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并繳納了出讓金的競得者,于2011年12月5日至12月9日繳納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出讓金,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領取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
二、取得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的貨運汽車,憑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核發的《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方可在三環路(含)以內和三環路(含)以南,劍南大道(含)以東,德賽街(含)、世紀城路(含)一線以北,濯錦路(含)、麗錦街(含)一線以西的南部新區的城區道路按規定行駛。遇特殊情況需臨時交通管制時,必須服從公安機關發布的相關通告規定和執勤民警的指揮。由此而引起的特許經營權不能行使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對申領《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H證時在檢驗有效期內,并已交納相應年度的“五路一橋”通行費,且尾氣排放達到綠標(汽油貨運車輛達到“國Ⅰ”排放標準,柴油貨運車輛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貨運汽車,免費發放定車定號的《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H證,準予在三環路和天府大道(三環路路口至世紀城路口之間)上行駛。
四、《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的具體管理規定,詳見《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管理的通告》。
五、使用權有效期
2012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文來源: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