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的戰略要地(上)
2011-12-16 22:5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汪鳴 陸華
2009年初國務院推出的《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提出了“物流節點城市”的概念,確定了21個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和17個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然而,就物流節點城市如何建設,各地的認識不一,甚至存在一些盲目性。就此話題,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副所長汪鳴等專家發表了他們的見解,現予刊登,以饗讀者。
城市是物流活動最為集中的載體,加快城市為依托的物流業的發展,對提高物流業的產業發展質量與水平,提升產業的集中化程度,以及培育城市服務產業等,均具有重要價值和作用。因此,國家在《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提出了“物流節點城市”的概念,并希望通過節點城市帶動物流業的發展。
由于城市物流業發展具有特定的規律,不同城市之間在發展區域物流服務上具有競爭性,導致我國具備節點條件的城市在物流發展上有一定的盲目性,必須在戰略層面上認識節點城市的物流業發展問題,尤其是節點城市的物流業發展戰略定位,以及城市物流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的戰略定位問題,以便理清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思路,提高城市物流業的發展質量與水平。
節點城市物流的發展方向
國家規劃要求。2009年,國務院頒布的《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依據經濟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經濟發展水平和基礎設施等條件,規劃和完善城市物流設施布局,提高城市及其所輻射區域的物流服務效率和質量,形成全國性、區域性和地區性物流中心三級物流節點城市網絡。以一級物流節點城市為依托,二級、三級節點為支撐,促進大中小城市物流協調發展”。提出物流節點城市概念并進行分類,為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發展物流業指明了戰略方向,推進物流結點城市的物流業發展,將有利于全國物流網絡系統的建設。
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從目前城市發展物流業的實踐分析,對于國家確定的節點城市,以及雖未納入國家規劃,但具有一定的物流業發展基礎和潛力的城市,如何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物流節點,卻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通過對城市物流業發展情況的研究分析可以發現,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在于:節點城市物流業的發展方向和內容不夠明確,僅僅在進行簡單的區域定位基礎上,對由物流基礎設施、物流技術裝備、物流服務與物流管理四大部分構成的物流體系進行規劃,并制定相應的物流業發展政策。這種發展思路和模式帶來的結果是城市發展物流業的成效不夠顯著,影響了節點城市推進物流業發展的積極性。因此,必須按照物流業的復合型產業特征,從物流體系的四大構成部分協同發展入手,實現物流業與交通運輸、倉儲、制造業、商貿服務業、信息業等領域的有機融合,推進節點城市物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的戰略選擇。具有網絡化運作特征的現代物流企業,在為制造業、商貿流通服務業提供物流服務的過程中,通常需要選擇相應的城市作為區域分撥、城市配送的節點。這種發展趨勢的出現,既是物流節點城市建設的理論與實踐依據,又是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的切入點和手段,也為節點城市物流業聚集和擴張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果節點城市按照網絡化物流企業的發展環境要求,從提升城市物流企業運作效率出發,積極培育和引進此類物流企業,形成物流分撥與配送企業的聚集發展的效應,無疑可以在戰略上實現物流業的增量發展,成為物流節點城市發展物流業的戰略突破口。
節點城市的物流業發展類型。考慮到城市的產業結構特點和在區域中的比較競爭優勢,從物流業依托城市進行發展的產業內容和結構分析,城市物流業將因與制造業銜接而培育出以制造物流為主體的物流服務體系,如制造業基地城市或制造業聚集區城市;或者以城市商貿服務業為服務對象的物流服務體系,如商品集散地城市,以及交易組織中心城市等;或者依托運輸樞紐地位和運輸資源又是而發展運輸功能為主體的物流服務體系,如樞紐港口城市和鐵路、公路等內陸運輸樞紐城市等。對于一些地理位置重要、產業類型齊全和各類產業規模較大的城市,則可能成為集制造、商貿流通、運輸樞紐物流服務體系于一身的綜合發展,形成具有綜合性的物流服務體系。從節點城市物流業的發展內容和結構出發,物流節點將具有以下四種類型:即制造物流節點、商貿物流節點、運輸組織物流節點和綜合物流節點。
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定位的意義。節點城市按照國家物流業發展的戰略要求,根據城市物流體系建設的需要,并結合網絡化物流企業區域分撥與配送中心的空間布局特點,以及循著物流節點的物流服務體系特征,如果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戰略定位和物流業發展方向與內容的選擇,無疑將大大加快城市物流業的發展步伐,從而在目前一般性城市物流業發展思路與模式的基礎上,加快建設物流城市,真正發揮節點城市集聚物流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的效應。
物流節點城市的戰略定位
定位的原因。物流節點城市概念的提出,并非僅僅是一個規劃和空間布局的概念,目的在于利用城市作為物流節點所形成的區域物流服務和輻射功能,從尋求適合城市發展的物流業類型層面,有針對性地培育相應的物流服務體系,加快城市物流業發展步伐,將物流業培育為城市具有增量價值的產業途徑,擴張城市服務產業的規模。同時,通過為城市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提升發展營造更好的物流服務環境,使節點城市成為為區域服務的相關產業和物流業的組織與發展中心,并發揮物流業的低成本、高效率、網絡化、信息化服務產業的作用,在更高的起點和層次上發展相關產業,提高城市經濟的發展質量和水平,加快城市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為此,按照物流節點城市的發展思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對節點城市的物流業發展進行不同層級和角度的發展戰略定位。
定位存在的問題。物流節點是針對城市的區域物流服務功能而提出的戰略性要求,因此,節點城市在物流業發展戰略上自然必須充分考慮城市可能為區域提供的物流服務要求,并以此作為戰略定位的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目前節點城市在物流業發展上不是缺乏戰略定位,主要是在戰略上片面追求區域覆蓋面,即往往提出要在更大的區域范圍成為區域性物流中心的戰略構想,而對城市發展物流業的競爭優勢、區域物流服務需求等的考慮并不充分,或者想當然。因此,需要研究物流節點城市的區域物流發展戰略定位問題。
影響定位的因素。由于一定區域范圍內物流節點城市存在競爭性,物流企業在進行網絡化布局時會根據企業的運作需求進行,并不與城市主觀愿望完全一致的選擇,節點城市在進行戰略定位時,需要考慮三大因素:一是城市物流業的現實基礎和服務需求;二是區域物流服務基本需求和可能的需求方向,以及周邊城市的可能的競爭;三是兩者結合基礎上的物流業發展的主導方向。因此,節點城市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定位,核心是現實基礎與自身需求,方向是區域需求和其他城市競爭。
確立戰略定位的思路。基于以上分析,節點城市發展物流業的戰略定位思路是:以滿足城市自身物流業發展需求和服務為基礎,以城市所在區域物流服務需求為引導,以培育城市具有增量價值的物流服務業為核心,以節點城市成為物流城市所需要的物流服務體系為建設重點,將城市物流產業按照制造業物流、商貿物流、運輸樞紐組織物流和綜合物流方面的區域服務內容,明確城市物流業總體或專項在區域物流業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
(作者:汪鳴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陸華北京物資學院)
“物流規劃”中的“物流節點城市”
□ 王文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認為,物流節點城市分為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和地區性物流節點城市。全國性和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由國家確定,地區性物流節點城市由地方確定。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大連、青島、濟南、上海、南京、寧波、杭州、廈門、廣州、深圳、鄭州、武漢、重慶、成都、南寧、西安、蘭州、烏魯木齊共21個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包括:哈爾濱、長春、包頭、呼和浩特、石家莊、唐山、太原、合肥、福州、南昌、長沙、昆明、貴陽、海口、西寧、銀川、拉薩共17個城市。
物流節點城市要根據本地的產業特點、發展水平、設施狀況、市場需求、功能定位等,完善城市物流設施,加強物流園區規劃布局,有針對性地建設貨運服務型、生產服務型、商業服務型、國際貿易服務型和綜合服務型的物流園區,優化城市交通、生態環境,促進產業集聚,努力提高城市的物流服務水平,帶動周邊所輻射區域物流業的發展,形成全國性、區域性和地區性物流中心和三級物流節點城市網絡,促進大中小城市物流業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