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元貨物遺失 物流被判全賠
2011-2-28 12:0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托運貨物未辦理“保價”,運輸途中丟失如何賠償?近日,山東省萊陽市人民法院對一起頗有爭議的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決承運人萊陽某物流公司按丟失貨物全部價值進行賠償。
2010年6月15日,劉先生在浙江義烏某商城購買了近兩萬元飾品。隨后,該商城為劉先生辦理托運手續后卻發現貨物丟失。劉先生訴上法庭請求賠償損失兩萬元。然而,物流公司僅同意支付300元,理由是貨物運單中還注明了“貨物如不保價,丟失按貨物運費的10倍賠償,最高賠償300 元”。是按貨物運費10倍賠償,還是全額賠償,這成為庭審焦點。法院經審理認為,物流公司未能證明已盡到謹慎注意義務和應當予以減免責任的舉證事實,遂作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的判決。 (本文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