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國八條”降服物流成本取決執行力
2011-6-12 1:4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010年我國的物流總費用占GDP比重達18%,高出發達國家約一倍。與此同時,居高不下的稅費和過路過橋費等物流成本讓物流企業叫苦不迭。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稅收、土地政策、降低過路過橋收費和加大物流業投入等八方面著手,進一步促進 -
物流業健康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推動物流業發展的8項配套措施被業界稱為物流業的“國八條”。
物流成本在媒體輿論和社會各界持續聚焦下,很快引起了國家層面的高度重視。國務院新出臺的物流“國八條”,無疑是對社會各界和媒體輿論的正面回應,這不但充分體現了民意,而且也有利于破解物頑癥,讓居高不下物流成本降到合理區間。
縱觀國務院此次隆重推出的物流“國八條”,用8個字來形容比較貼切:貨真價實,真金白銀。所謂貨真價實,無論是加大對物流業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上,還是放寬對物流企業資質的行政許可和審批條件上,頗具針對性和精準性。而真金白銀,則是國家用給力的措施,實心實意地降低物流成本。比如在降低公路收費方面,今后將降低過路過橋收費,大力推行不停車收費系統。顯然,倘若這些政策落實到位的話,物流成本很快會降到合理的區間,讓我國物流成本雄居全球的帽子摘下來。
盡管國務院新出臺了物流“國八條”組合拳,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仍然擔心國家的公共政策在落地生根上會發生變數。原因在于,近年來,針對物流成本的公共政策出臺不在少數。從2009年3月國務院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再到取消費二級收費公路。但這些“國字號”的公共政策,用網友的話是遇到兩種情況:凡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地方政府從來都沒很好地執行;凡是推動物流成本的,地方政府都會過度執行!
雖然網友的話有些夸張,但很大程度上就是反映的現實情況。比如2009年,中央就下達了要取消二級公路收費的公共政策,并要求經濟較發達地區先行一步,但兩年多過去了,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落后地區,二級收費站仍然收并快樂著。《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四十八條明確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立收費站(卡)收取車輛通行費或者應當終止收費而不終止的,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強制拆除收費設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兩年多過去了,就全國大面積違規設立的收費站而言,既沒見受處罰的單位和責任人,更沒見違規收費站轟然倒下,這不僅嚴重損害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公信力,更不符合我國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
因此,要想抑制物流成本虛高,國家惟有出給力的重拳才能見成效。具體講,國家要以落實物流“國八條”為契機,一方面,對不符合法理的物流制度,比如二級公路收費站,絕不能再設時間表,應立即取消。與此同時,對落實政策的不力地方政府和官員,實行嚴厲的問責制度,惟有這樣,國家的政策才不至于被屢屢蒙羞,也才會讓政策走進千家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