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業:物流業利潤空間得以釋放
2011-6-15 22: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局、國務院糾風辦五部委今日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通過一年左右時間,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收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具體的清理內容如下:(一)違規設置或違規收費的收費公路(含獨立的公路橋梁、公路隧道,下同)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堅決撤銷收費站(點),拆除路面收費設施,保障公路完好暢通。
(二)存在違規行為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要立即糾正并停止違規行為。
(三)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前已經依法批準實施收費或完成收費權轉讓,但站(點)間距或收費期限不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要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范,確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
(四)降低偏高的通行費收費標準。對通行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社會反映集中的收費公路,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并滿足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同時,完善公路計重收費辦法,確保合法裝載車輛通行費負擔有所減輕。
(五)對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將政府還貸公路改為經營性公路進行建設和經營管理的,要立即糾正,實現屬性歸位。
(六)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卡實施檢查或收費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取締并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七)對各地出臺的有關收費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全面解決現行法規制度中明顯不適應實際需要、前后規定不一致或不銜接、文件過期等問題,確保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相關地方性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修訂或廢除工作,同時提出修改完善相關行政法規的建議。
我們認為,此次通知的出臺將大范圍的、廣泛的惠及整個物流行業,直接提升整個行業的毛利水平,使得企業生存環境好轉,有利于物流更快更好的發展,并建議市場繼續關注后期可能出臺的物流利好政策,例如降低物流稅負、加快行業整合等具體措施,維持物流行業“推薦”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