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國八條”疏堵 或促路橋費逐漸減免
2011-6-15 22: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媒體關于《聚焦物流頑癥》的多方報道在社會上引發巨大反響,不但行業關心,也引起政府部門高度關注。6月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工作,推出了推動物流業發展的8項配套措施,被業界稱為物流業的“國八條”。
針對一些地方“收費高、亂收費”的現象,此次“國八條”特別提出要降低過路、過橋的收費,那么這個收費怎樣降?又能夠降到什么樣的程度?央視財經頻道第一時間采訪到業內相關人士,對此進行解讀。
物流行業頑癥: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卡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賀登才:降低過路過橋費抓住了物流頑癥的癥結之一,調查顯示,物流企業過路過橋費的支出大概占到總成本的三分之一,這是非常高的。至于說要降到什么水平,那得考慮國家的實際情況。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要把如何降低過路過橋費提到議事日程上,這應該會有一些解決的方法。
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卡,這“三亂”是物流行業的一個頑癥。現在提出來要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說明現在不便利,尤其罰款的問題。這些東西不治理,不僅僅是物流的問題,也是一個社會性的問題。
為什么這么多年以來,我們的車輛越加越長呢?主要就是“以罰代管”造成的。如果這樣下去,那么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所以不該罰款的,絕對不能罰款,而且不能讓罰款的人直接接觸現金。只要政府下決心,這些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不該有的收費站都要取消
央視《今日觀察》評論員張鴻:具體能夠降到什么水平,我們可能很難知道。降低過路過橋收費,我更愿意把它理解成降低過路過橋總的費用。因為這里面其實包含了一些不合理的和亂收的費用,我們可以先按照原來的標準嚴格執行,貸款還完的就不能再收了,因為燃油稅開始收的時候,就已經明確地表示二級規模公路收費要逐步取消,那么現在“逐步”到哪兒了?是不是一個一個都取消了?
另外,不該罰的款,就別罰了。其實司機師傅最頭疼的就是不該罰的款。
怎么治理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掐斷有關部門對“三亂”的利益需求。比如有一個收費站要養40多個人,如果不罰款了,那費用誰來出?能不能把燃油稅、車輛購置稅等費用里的部分,用到這部分來。
還有,取消二級收費站,這些人就得下崗,那么這些人的就業誰來安排?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事情。在我們看來,這要“一刀切”,這些,但具體到一個個的收費站,具體到一個個的縣以及市里,它是一個特別復雜的事情。最根本的是利益的分配。
歸還公路的公益屬性
中國物流學會理事張曉東:針對不同公路的投資時效,不同的經濟發展區域,應該思考研究過路過橋費的梯度降價方案及推進的時間表。對于解決就業和保證高速公路公司常態運營,就是要轉變高速公路的經營發展方式,改變原來以路為依托來收費實現盈利,向多元化的經營發展方向轉變。
從旅客方面來講,利用它的服務社區、服務站,采取更多的增值服務;從貨運的角度來講,在過路過橋費增值的空間中,可以考慮依托服務區,開展一些甩掛運輸服務以及物流的集散配送服務,對于高速公路所依托的公路樞紐設施,還可以拓展物流中心和物流園區的經營發展方式實現物流縱深的增值服務。
另外,考慮到有一些地區通過高速公路來實現投融資平臺,對于公路的這種屬性,國家應給予進一步的明確,對公路收費經營的限制應有明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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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門聯合發文
要求清理公路收費
北京晚報報道,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收費公路必須停止收費。14日上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局、國務院糾風辦共同發出了“關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相關部門將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收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 對下列違規設置或違規收費的收費公路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堅決撤銷收費站,拆除路面收費設施。包括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超過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期限收取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以及既不屬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利用貸款建設,也不屬于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依法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收費公路。 對存在下列違規行為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立即糾正并停止違規行為。一是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實施收費,但收費期限不符合下列規定的收費公路:國家確定的東部地區省份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25年。二是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延長收費期限超過5年,或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超過20年;轉讓經營性公路收費權延長收費期限,或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超過25年。 對通行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社會反映集中的收費公路,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并滿足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