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貨運裝卸車基本要求
2012-1-11 7:5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在車站公共場所內裝車和卸車的貨物,其裝卸車組織工作由承運人負責;其他場所內的裝卸車組織工作由托運人或收貨人負責。但罐車運輸的貨物,凍結的易腐貨物,未裝容器的活動物、蜜蜂、魚苗,一件重量超過1噸的放射性同位素以及用人力裝卸帶有動力的機械和車輛等,均由托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有些貨物性質特殊,經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并經承運人同意,也可由承運人組織裝車或卸車。
(一)裝車作業基本要求
1.貨物均衡、穩固、合理地分布在貨車底板上,不超載、偏載、集重、偏重。
2.充分利用貨車容積巧裝滿載。有條件時貨物采取大小套裝,輕重配重的辦法,不虛糜貨車載重力。
3.能夠經受住正常調車與列車運行中產生的各種撞擊的作用力,在運輸過程中,貨物不發生移動、滾動、傾覆、倒塌、墜落等情況。
4.危險、鮮活、易腐等使用特種車輛裝載的貨物,因其性質特殊,務須嚴格按規定要求作業。
貨物裝載的寬度、高度,除超限貨物外不得超過鐵路機車車輛限界和特定區段的裝載限制。貨物重量不得超過貨車的容許載重量。
(二)卸車作業基本要求
1.貨物卸凈,不殘留貨底,進行清掃;
2.貨物裝備物品,用于捆綁加固的鋪墊物、索具清理干凈,貨車內壁、底板上的釘固物清除干凈;
3.卸后車輛的車門、車窗、端側板,冷藏車的頂蓋,儀表蓋、罐車的蓋、閥、螺栓都要關閉、擰牢;
4.裝運活動物、鮮魚介和某些易腐貨物的車輛,按規定進行洗刷除污;
5.裝運劇毒品和受到危險品,污穢品污染的貨車,按規定進行洗刷消毒。
在車站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內存放貨物應堆碼穩固、整齊。整車貨物定型碼垛,集裝箱箱號、零擔貨物貨簽向外,留有檢查通路,裝車的貨物須距鋼軌外側2米以上,卸車貨物須距鋼軌外側1.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