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老板“跑路”作為一種行業丑聞,自從物流興起的那天就存在了,而且在全國各地不斷上演。然而,既然積弊如此之深,商戶們為何又一次次重蹈覆轍,其為何又能長期大行其道?解答這些問題,還得從導致物流老板頻繁“跑路”的根源說起。眾所周知,在物流行業有這樣一個潛規則——代收貨款。其實,工商部門并未賦予物流企業代收貨款的權利,但商戶們為了圖方便和安全,甘愿或無奈地將貨款交予物流企業代收,物流商也借機從中收取一定費用。也由此,代收貨款作為附加值或增值業務成了物流企業一項重要收入來源。當貨款一段時間內大量集中在物流商手中時,出于資金鏈斷裂或巨額資金誘惑等,一些不良物流老板很容易順手牽羊,卷款“蒸發”。原本被認為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也由此變成了物流客戶的噩夢。
由于物流業同時處于工商、稅務、交通運管等多個部門的監管之下,往往導致都能管而都不管,都要管而都管不好。對于比較棘手的代收貨款業務,更是難以實施有效監管。一旦出現物流企業“蒸發”,各主管部門更是無計可施。即使公安、司法機關,也很難對“跑路”者進行有效懲處和制裁。可以說,整個物流行業有效監管和法律法規的缺位,給物流老板“跑路”埋下了隱患。有空可鉆、有富可暴,讓一些物流老板斗膽鋌而走險,與客戶玩起了失蹤和“蒸發”,甚至“跑路”成了物流行業的家常便飯。那么,該如何有效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又怎樣才能徹底根除“跑路”隱患?我們可以從行為前制止、行為中防范、行為后制裁三個方面入手。
首先,工商管理部門作為企業的注冊批復單位,要從源頭上切斷或規范代收貨款的渠道。可以聯合相關部門從業務經營范圍和法律條文上明令物流企業不許代收貨款,或者為物流企業經營代收貨款設置高門檻,從綜合實力和級別上予以嚴格規定。同時,堅決查處無證無照、擾亂市場的“黑物流”。其次,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協會組織要密切配合,形成對物流行業的協抓共管,對于違反規定、觸犯律條者,堅決打擊;同時建立起物流行業誠信體系。再次,對于“跑路”者,無論是工商,還是公安、司法機關都應堅決予以嚴懲。俗話說,打蛇打三寸,治病要治本。要想根治“跑路”頑疾,我們不能僅寄望于提高保證金或者“以義制利”,完善和剝離代收貨款才是良策和上策。
代收貨款作為一項本不屬于物流企業的業務,其所導致的“跑路”現象是由企業實際資產與經手資金不相對稱及誠信缺失造成的。所以,這就需要一些實力雄厚、信譽度高的第三方來“接盤”,徹底將代收貨款從中小型及微型物流企業中剝離出來。由此,我們會想到類似于支付寶、財付通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以及部分銀行的資金托管業務。這不能不說是比較理想的替代方式,也應該成為未來代收貨款的一種趨勢。支付平臺可以由專業的、擁有雄厚資本金和可靠信譽度的第三方來做。這個第三方可以是獨立于物流業之外的其他行業的大型企業,也可以是具有可靠信譽度的國有或商業銀行,還可以是具有強風險抵抗能力的大型物流公司。當然,平臺還可以由政府、協會等相關部門和權威組織聯合搭建。
無論平臺的組建和運營對象是誰,都必須保證其同時具有強大的風險承擔能力、高效安全的支付系統和較高的信譽度。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客戶貨款“剛出虎穴,又入狼窩”。要想拆除物流客戶身邊的“定時炸彈”,就要破除潛規則,倡導規則意識。相信,隨著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第三方支付平臺必將成為物流老板“跑路”的終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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