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下月起實行機動車排放“國四標準”
2012-1-30 13:44:00 來源:網(wǎng)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天,記者從市環(huán)保局獲悉,為加強寧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市政府發(fā)出《關于執(zhí)行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通告要求,自下月起,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等不得在本市銷售,未達到該標準的外地機動車輛不予辦理轉入手續(xù)。
通告規(guī)定,自2012年2月1日起,達不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單一氣體燃料車不得在本市銷售。外地轉入本市的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單一氣體燃料車也同時執(zhí)行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經(jīng)市環(huán)保部門審核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外地機動車輛,由市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辦理轉入手續(xù)。對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外地機動車輛,不予辦理轉入手續(xù)。
據(jù)了解,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等效于歐洲的“歐Ⅳ標準”。相比于“國三標準”,“國四標準”對機動車排放控制更趨嚴格,需要在滿足“國三標準”基礎上再進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達標。如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國三標準”來說,分別是2.3g/km、0.2g/km、0.15g/km,以“國四標準”來說,就都要降低到1g/km、0.1g/km、0.08g/km。也就是說,機動車的排放污染少了,相應能減少對空氣的污染。
近年來,與機動車排放相關的PM2.5和臭氧問題日益引發(fā)關注。機動車是城區(qū)氮氧化物、揮發(fā)性有機物和可吸入顆粒物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市環(huán)保局專家表示,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后,新增汽車單車污染物排放將進一步降低50%左右,對全市的機動車污染減排可起到積極的作用。(本文來源:寧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