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倉儲企業土地使用稅稅負減半節后落地
2012-2-2 13:2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醞釀已久的物流倉儲企業土地使用稅稅負減半的政策,終于在春節后落地。
昨天,財政部發布公告稱,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公告,倉儲設施用地主要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目前,擁有自營倉儲或者出租倉庫的物流倉儲企業,都要交納土地使用稅,不過每個地區繳納的稅負標準有所不同。
根據2007年開始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大型城市的土地使用稅年稅為1.5~3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為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而在各地的具體執行中,實際稅收可能更高。
這一稅負標準,比1988年國務院發布施行的前一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翻倍提高,2007年前執行的標準是,大城市為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為0.4元至8元,小城市為0.3元至6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元至4元。
“近年來,包括土地在內的成本持續上升,吞噬了倉儲業本來就不高的利潤。”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一位參與此次減稅探討的人士告訴記者,因此,如果土地稅能夠減半,對很多物流倉儲企業來說將是降低成本的利好。
記者根據物流倉儲上市公司中儲股份的2010年年報披露的應交稅費明細測算,中儲股份在2010年全年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超過5000萬元,如果土地使用稅減半,預計可以節省近3000萬的稅費支出,占其2010年凈利潤的超過10%。
國內物流巨頭中國外運內部也根據2011年的數據進行了測算,土地使用稅減半政策發布,對公司每年利潤影響數約為1300萬元。
不過,平安證券一位分析師對記者指出,由于目前很多倉儲企業是以租用土地而不是購買土地建設倉儲設施為主,在目前土地和倉庫供給不足的市場環境下,土地租金是否能夠因為此政策相應下滑,還有待觀察。
一位行業內人士則預計,此項政策或對快遞業、城市配送業、城市物流中心的建設有益處,目前,很多快遞企業和公路運輸企業都在通過自建倉儲和分揀中心等來延伸運輸鏈條,不過,一些企業自建倉儲主要是為了投資土地升值而不是真正有倉儲需求,因此,在具體的政策執行中,如何保證獲得土地稅減半的倉儲設施用地的確是用于專業倉儲,將考驗政策執行后的監管和考核力度。(本文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