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一攬子小微企業減稅政策
2012-4-27 13:2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省政府辦公廳昨天發布《關于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再創新優勢的若干意見》。
浙江97%的企業是小微企業,55.5%的就業者在小微企業工作,小微企業也是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特色優勢。浙江城鄉居民連續多年跑在全國前列,主要就靠小微企業。
省政府此次出新招,旨在破解小微企業眼下面臨的融資難、盈利難、提升發展難、成功創業難。
高耗能小微企業
電價、水價排污費都將被加碼
浙江將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產出的小微企業步伐。淘汰這些企業,將運用經濟杠桿,推出差別電價、差別水價、提高排污收費標準,讓落后產能主動退出浙江。
淘汰落后產能主打冶煉、造紙、印染、水泥、制革、化工、化纖、電鍍八大傳統的高耗能產業,除此之外,一批不具有能源資源利用優勢、產品附加值較低的相對落后產能,也將一步步地被淘汰。
浙江每年培訓10萬小老板
小微企業要順利升級,首先要讓企業的掌門人經歷一次頭腦風暴,實現理念升級。浙江打算委托專業培訓機構,每年對10萬人次小微企業經營者進行短期培訓。選擇哪家培訓機構,小微企業的老板們說了算。省政府每年資助1000名有發展潛力的小微企業進行創業能力提升培訓。
企業注冊資金可以先繳首付
辦企業最快當場能拿工商執照
創辦小微企業的門檻再一次被降低。文件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允許新設立的小微企業全體股東繳納不低于注冊金20%的出資額后,其余部分兩年內繳足,若是投資公司期限還可寬限至5年。這意味著創辦一家注冊資金1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者只要湊足20萬“首付款”,就能在工商部門登記開張。
若是辦企業手頭缺現金,還鼓勵以實物、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多種方式出資,創辦小微企業,非貨幣出資金額最高可占公司注冊資本的七成。
申辦各類企業登記許可,若是能提交齊全的材料,能當場辦結的當場辦結,若不能,受理一周后能辦結。
一家老字號小店原是個體工商戶,它若是想升格為企業,工商部門為它提供繼續使用原名稱、字號,保持工商檔案延續性的便利。
事業單位員工下海小微企業
人事關系可保留5年
享受事業單位社保
到小微企業從事技術研發、成果轉讓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經本單位同意,報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其人事關系5年內可保留在原單位,由原單位繼續為其繳納應由單位支付的社會保險,并允許下海者回原單位評審專業技術資格。他在小微企業從事本專業獲得業績,可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在職創業,其收入歸個人所有。運用科技創新成果或專利技術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成技術股份。
高校、科研院所以股權等形式給予科研人員個人獎勵,暫時免繳個人所得稅。
嚴重失信企業進黑名單
評價一家企業的信用狀況,浙江將把與企業相關的信用信息一網打盡,包括工商、稅務、水電、環保、質監、海關、電子商務、金融等領域,把這些信用記錄在浙江企業信用網上曬出來。
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申請貸款、財政扶持、政府采購時,會被優先考慮。嚴查企業各類失信行為,將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向全社會公布,讓它在生意場上寸步難行。
浙江出臺一攬子小微企業減稅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超出國家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以上部分的地方稅收貢獻,可部分或全部獎勵給企業用于轉型升級;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省級科技型小微企業和高技術服務小微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微企業,自創立之日起3年內免征、第4-5年減半征收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調高增值稅起征點,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每月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500元。
企業獲得的各級財政補助、獎勵獎金,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從總額中扣除。
從2012年1月1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免除小微企業稅務發票工本費。
小微企業行政事業收費
減負惠政出臺
清理整頓涉及企業的收費項目,取締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
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小微企業收取的服務費和會費,減按60%收取;
清理規范并從低核定涉及小微企業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收費;
機場、鐵路、公路、港口、通信、海關、商檢等壟斷服務價格和收費對小微企業應予以優惠。
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收費專項治理,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
鼓勵各地爭創全國收費最低,甚至是“零收費”地區。
政府采購一攬子新政優惠小微企業
浙江省內,各級政府年度采購項目預算預留不少于20%的比例給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評審,給予不超過10%的價格扣除優惠。
鼓勵小微企業之間或與大中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對小微企業份額超過30%的聯合體,給予2%-3%的價格扣除優惠。
對采購金額在一定限額以下的采購項目,允許對小微企業實施定向采購。(本文來源:都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