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訂貨單 他騙走716臺電器
2012-6-12 7:0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防夜防,家賊難防。一大型電器公司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伙同物流調度,先后從公司偷走716臺電器變賣。6月11日,記者從皇姑區人民法院獲悉,這名業務員和調度犯職務侵占罪,被判13年6個月。
劉某,31歲,大學畢業后來到樂金電子(中國)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以下簡稱“樂金電子”)做電器銷售業務員。劉某在老家本溪的業務開展得非常順利,聯系上了當地多家大型商家,為公司電視、電冰箱、洗衣機等電器成功打開當地市場。
2011年11月,樂金電子方面發現對不上賬,貨單顯示本溪三家大型商場訂了700多臺電器,但貨款一直沒有支付。樂金電子找到本溪三家商場追討貨款,可對方卻堅持沒有訂過這批貨。于是,樂金電子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經過調查,警方發現樂金電子出了“內鬼”。這名“內鬼”正是劉某。同年11月3日,皇姑警方將劉某抓捕歸案。經審,工作中,劉某發現了公司管理中存在著多方面的漏洞,遂聯系上負責發運貨物的沈陽某物流公司調度雷某,預謀盜取電器向外銷售。
劉某先冒充本溪三家商場向自己公司虛構訂貨單。訂貨單下到物流公司時,雷某利用其調度的身份和權力,以低價聯系上買家,并將訂貨單上的送貨地址更改,14個月時間里先后盜賣出電視機398臺、電冰箱298臺、洗衣機20臺。
經鑒定,這些電器共價值440萬余元。盜賣所得的貨款,由劉某和雷某平分揮霍。今年5月7日,皇姑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伙同雷某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因此,法院依法判處劉某、雷某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本報記者 王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