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實驗區營業稅優惠政策獲批
2012-6-20 7:4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財政部6月19日公告稱,決定對注冊在福建省平潭的航運、保險、物流等業務實施營業稅優惠政策,自2011年1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發布的通知稱,注冊在平潭的航運企業從事平潭至臺灣的兩岸航運業務、保險企業向注冊在平潭的企業提供國際航運保險服務取得的收入以及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將免征營業稅。
此外,注冊在平潭的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按照現行試點物流企業營業稅政策差額征收營業稅。
財政部發布的通知指出,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通知到達之日已征的應予免征的營業稅稅額,以納稅人以后的應納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予以退稅。
國務院去年年末批準了《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規劃》同意平潭實施全島開放,在通關模式等多方面賦予平潭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更加優惠的政策,包括海關特殊監管、構建兩岸快捷綠色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