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視機不要了德邦同意賠償消費者兩千元
2012-6-20 7:4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液晶電視機在德邦物流的倉庫“住”了大半年》追蹤報道
去年11月,李先生通過德邦物流從大連向杭州郵寄了一臺46英寸的液晶電視機。 幾天后,他去杭州的網點取件,在簽字驗收后,他當場拆開了外包裝,卻發現電視機的液晶屏幕竟然是碎的。李先生說,當初郵寄電視機時,電視機讓物流公司的人檢查過,沒有任何問題。當李先生向網點的工作人員反映此情況后,對方卻表示,網點無權處理該問題。
之后,李先生向德邦物流的總公司反
映了情況,對方卻表示,郵件的外包裝沒有任何破損,拒絕賠償。雖然他多次向德邦的總公司反映情況,但問題一直拖到現在也沒解決。(詳見本報6月18日第5版報道)
昨天下午,丁先生致電記者表示,公司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已經和消費者進行了溝通,因為之前消費者在郵寄物品時保價2000元,所以按公司規定,將賠償消費者2000元。
隨后,李先生告訴記者,昨天德邦的工作人員和他取得了聯系。“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放在他們倉庫里的電視機不要了,可以賠償給我2000元,如果電視機還要的,那就只能賠償我1000元。”李先生說,因為電視機在德邦的倉庫里已存放了大半年時間,也不知道拿回來還有沒有用了,所以他接受了2000元賠償的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