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將享受物流等業務營業稅優惠政策
2012-6-26 14:0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關于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決定對注冊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航運、保險、服務外包、物流等業務實施營業稅優惠政策。
根據《通知》,注冊在平潭的航運企業從事平潭至臺灣的兩岸航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注冊在平潭的保險企業向注冊在平潭的企業提供國際航運保險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另外,注冊在平潭的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注冊在平潭的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按照現行試點物流企業營業稅政策差額征收營業稅。
《通知》要求,這些優惠政策自2011年12月1日起執行。2011年12月1日起至通知到達之日已征的應予免征的營業稅稅額,從納稅人以后的應納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予以退稅。(本文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