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物流公司賠8.5萬元
2012-6-4 7:4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成都新都區一公司的負責人張先生很郁悶,他委托某物流公司將一套價值43萬元的貨物發往山西。可一周過去了,對方一直說沒收到貨。張先生一查,貨物連同貨運司機半路不見了。
近日,記者從新都法院了解到,該院于日前開庭審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張先生所在公司向物流公司索賠經濟損失部分成立,遂判決物流公司賠償張先生經濟損失約8.5萬元。
去年12月25日,新都市民張先生所在的某集團有一車總重量為37噸,價值近43萬元的貨物發往山西。張先生找到新都某物流公司,并在該公司的介紹下與貨車駕駛員齊某簽訂了貨物運輸配載合同。
由于張先生已和該物流公司有著長期的貨運往來,發貨前他既沒核對司機身份,也沒審查貨車配送資質。
一周過去,山西的收貨方一再提醒沒收到貨,張先生給運貨司機打電話,卻是空號。而通過司機留下的身份信息查詢,竟證明對方早已死亡。
丟失貨物的張先生多次與物流公司交涉,但物流公司對張先生提出的賠償要求不置可否。無奈之下,張先生將物流公司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