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投資36條”是否能真正“落地”?
2012-8-3 13:3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42項民間投資實施細則已全部出齊,“民間投資36條”是否能真正“落地”,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玻璃門”和“彈簧門”能否馬上打開?發改委坦承,“與社會上迫切要求改善民營企業經營發展環境的熱切期望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而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莊聰生日前接受采訪也表示,壟斷行業的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民間資本進入仍需經歷一個逐漸深入的過程。
1、“民間資本在壟斷行業的投資空間還非常窄小” R> 問:如何看待各部委近期相繼出臺的“民間投資36條”實施細則?
答: “民間投資36條”頒布以來,由于沒有具體實施細則,民間投資依然突破不了“玻璃門”、“彈簧門”。據統計,上半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93657億元,增長25.8%,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已達62.1%。但民間資本在一些壟斷行業的投資空間還非常窄小,上半年,鐵路運輸業行業固定資產總投資1465億元,民間固定投資為57億元,僅占3.89%;石油天然氣開采業行業固定資產總投資839億元,民間固定投資為60億元,僅占7.15%。
這次有關部委密集出臺實施細則,不僅在內容上突破了此前民間投資的“禁區”,在鐵路、電信、金融、證券、衛生等領域都降低準入門檻,而且在推動和保護民間投資方面提出了相應保障措施,標志著貫徹落實“民間投資36條”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2、“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
問:已經出臺的“民間投資36條”實施細則有哪些亮點?
答:“民間投資36條”實施細則,在拓寬民間資本的投資領域、投資渠道和投資方式等方面都有較大的突破和新意,主要有三個亮點。
一是準入范圍更加細化。不僅準入范圍明確,而且進入的行業更加具體,對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途徑和方式以及相關的保障措施都做出了明確規定。二是投資方式更加具體。提出不僅允許參股,還可以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融資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三是操作措施更加明確。相對于“民間投資36條”原則性規定,實施細則明確提出相應政策予以配套,具有相當強的可操作性。
3、“壟斷行業的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問:如何進一步推動“民間投資36條”實施細則貫徹落實?
答:全國工商聯近期圍繞“民間投資36條”實施細則召開了民營企業家座談會,與會代表反映,面對國有企業既成高壁壘的現狀,相關產業領域民間資本具體如何介入、經營權和收益權如何分配以及行業競爭規則等方面,在細則中沒有更多的體現,希望國家能夠在民間資本進入行業領域流程和行業競爭規則方面更加細化。
廣大民營企業也要充分認識到,壟斷行業的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有關政策措施的出臺也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民間資本的進入更要經歷一個逐漸深入的過程。(本文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