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大棒欲“碎”中國碎紙機?
2013-1-28 10:02:00 來源:國際商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1月22日投票決定對中國產碎紙機啟動“337調查”,江蘇、廣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陜西等地的5家中國公司和3位個人被列為被告。去年12月,位于美國的范羅士公司和范羅士辦公用品(蘇州)有限公司提出申訴,指控美進口、在美銷售的碎紙機侵犯了其專利,請求ITC發(fā)起調查。
中國的碎紙機再次成為美國“337調查”的對象。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1月22日投票決定對中國產碎紙機啟動“337調查”。本案涉及江蘇新瑞機械公司等8家中國企業(yè)。國際商報記者獲悉,新瑞機械已著手準備應訴。
案件緣于個人恩怨?
江蘇新瑞機械原工作人員1月24日對國際商報記者透露,美國范羅士公司起訴新瑞機械緣于雙方負責人間的個人矛盾。
該人士介紹,上世紀90年代,周某在江蘇常州創(chuàng)辦新瑞機械,自主研發(fā)生產碎紙機,因為沒有銷路,遲遲打不開市場。后來,周某與一位龔(音)姓美籍華人合作,成立合資公司,前者負責提供產品,后者包銷出口歐美。
“那時候銷路非常好,最夸張的是一天出貨4萬多臺碎紙機,二十幾輛集裝箱卡車排隊裝貨!痹撊耸空f,彼時全球2/3的碎紙機都是在常州生產。
由于利益分配問題,雙方合作最終破裂。龔某在美國范羅士辦公用品(蘇州)有限公司東山再起。但周某受渠道掣肘一下沒了銷路,并從2009年前后逐漸淡出碎紙機市場。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碎紙機制造簡單,并無多高的科技含量,無非是塑料外殼、兩對刀具、中間軸以及對滾齒輪而已。但“掌握銷售渠道的龔某很有可能在海外搶注了專利”。
該人士透露,雖然新瑞機械的產品重點已經轉移,但制造碎紙機的生產線依然存在,一旦找到合適銷路,產能會立刻被釋放出來。這也引起原來是合作伙伴、如今是競爭對手的龔某的警惕,因此意欲通過“337調查”抑制潛在對手的競爭。
如果認定侵權成立,ITC將對涉案產品發(fā)布排除令和禁止令,前者將禁止相關侵權產品繼續(xù)進口到美國市場,后者將禁止已進口產品在美銷售等。
據內部人士透露,新瑞機械已經聘請律師著手應訴。
調查為何愈加頻繁?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此案是今年首例“337調查”案件,之后還有4個調查申請,目前還未立案。
從2005年開始,涉及中國產品的“337調查”案件均超過了10起,最近幾年尤甚:2010年有19起案件,2011年有17起,2012年有18起。2012年外國企業(yè)對中國出口產品提起的18起“337調查”中,列名13起,中國產品涉案但未成為被告的有5起。
就在碎紙機案申請方向ITC提起調查申訴的當月,美國另一家公司也提交了申請,指控中國在內的多家企業(yè)對美出口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產品侵犯了專利,請求發(fā)起“337調查”。
為何“337調查”愈演愈烈?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分析,這是中國產品出口結構的改善所致。專利侵權涉及的就是高科技產品,像紡織品、鞋等一些附加值低的產品是不會遇到“337調查”的。“產業(yè)升級是我國發(fā)展必由之路,在這個過程中遇到‘337調查’在所難免,需要中國企業(yè)努力消除相關障礙。”
公平局人士強調,如果美國市場對企業(yè)十分重要,企業(yè)遇到“337調查”時一定要選擇應訴,否則美方將視為默認侵權行為,完全停止對涉案企業(yè)產品的進口。
長久以來,“337調查”昂貴的應訴成本,加上與之相伴的其他訴訟,使得國內單個企業(yè)常常無力應對,采取了不理會、不應訴的“鴕鳥政策”,這導致ITC聽信申請人的一面之詞而判決缺席的中國企業(yè)敗訴。
一位代理過“337調查”案件的律師對記者稱,遇到“337調查”,中國企業(yè)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即使真的存在侵權行為,律師也會幫助企業(yè)尋找包括和解在內的解決方法,不至于讓企業(yè)無路可走。
公平局人士表示,鑒于一些企業(yè)對“337調查”不甚了解,商務部正與律師事務所研究為企業(yè)提供相關咨詢,同時也在想辦法降低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