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 科學治超
2013-5-11 9:3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段宇楠 張長青
我國公路運輸業多年來流傳著“三亂”的說法:“亂罰款”,“亂設卡”,“亂收費”。由于地方路政管理體制混亂,地方規章無視法律規定,因此出現“亂設卡”;收費主體身份界定不明,收費項目標準不統一,因而滋生“亂收費”;而“亂罰款”背后是性質更為惡劣的腐敗。通過職權濫用,中飽私囊,“亂罰款”已成為一些地方路政交通人員斂財的工具,因此始終得不到根本的整治。
以超載罰款舉例來說:車輛超載這種頑癥,嚴重而普遍,治理超載,國內至今仍采用著罰款這種“簡單粗暴”的手段。然而發展至今,治超罰款已經成為當下不少地方的“搖錢樹”。一些地方路政管理者對超載行為非但不嚴厲查處,反而“變堵為疏”,以罰代管。如此“超載治理”既給一些司機行方便,又讓一些部門有賺頭,超載也就有了存在的理由。然而超載非同小可,人命關天,可能導致極為嚴重的交通事故。這種濫用職權、中飽私囊的行為為交通安全埋下更為嚴重的隱患。以罰代管,大興“罰款經濟”,是多年超載治理效果差的根本原因之一。
科學治超,不讓“三亂”等行為者有利可圖,防止腐敗之手伸向物流業,也更為防止超載行為帶來的一系列不良后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多管齊下,各方合力。
明晰職權范圍,加強監管力度,防止權力濫用
“權力超載”的危害不亞于車輛超載。明晰地方路政管理部門職權范圍,合理限制執法主體權力,將懲治超載納入嚴格的法制范圍,是解決權力濫用問題之根本。
首先,嚴格遵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批準程序,依法設限,并在批準范圍之內行使管理職權;其次,加強對地方收入的監管,充分運用“公開”這劑最有效的良藥,實現地方路政賬目“陽光化”;再次,可以通過強制要求地方路政執法部門與銀行建立合作,實現治超工作“罰繳分離”。
防止權力濫用對于物流業意義深遠,不僅僅體現在治理超載層面。通過法制教育深化、社會監督加強、職務犯罪制度建立等措施,使地方路政執法者的處罰權、強制措施執行權等的行使,嚴格遵照法律、法規進行,從執法者隊伍內部杜絕物流業腐敗。
源頭綜合預防,科技手段管理
多年的治理經驗之下,“源頭預防”的治超觀點已經得到普遍認可。著重在貨物、車輛、思想“三大治超源頭”治理上下工夫,務求在源頭上切斷超限超載的可能:在貨物源頭治理上,對生產運輸企業派駐治超監管人員,嚴把裝載、開票、過磅等環節,對企業裝載貨物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超限超載車輛不從源頭企業駛出;在車輛源頭治理上,堅決取締各類非法儲(售)貨源站點,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無牌無證車輛,嚴防出現新的“大噸小標”現象;在思想源頭治理上,重點是加大依法治超的輿論宣傳力度,利用電視、廣播、網站、宣傳車、宣傳欄、固定標語等形式,全面營造治超保暢的強大氛圍。
科技治超早已被發達國家充分運用,效果良好。運用現代科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是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地方財政應加大科技投入,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如在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安裝使用貨物裝載視頻系統,加大治理信息管理平臺、道路運輸IC卡系統建設力度,完善治超信息系統和貨運車輛管理系統的聯網管理,從而實現治超信息系統與貨運管理系統之間的鏈接及路面執法信息、營運車輛管理信息和貨運源頭監管信息交換和共享。
完善收費制度,降低運輸成本
超載畢竟人命關天,運輸司機當然也不愿冒生命危險。然而,我國目前的運輸市場比較混亂,惡性競爭導致運價體系極不合理,過低的運輸價格與整個市場的發展不符,司機跑運輸不超載必定賠錢。由此導致車主產生多拉快跑、闖關逃逸的賭博心態。多年來,人員工資、油價、過路過橋費及其他費用都上漲很多,但貨運運價上漲滯后很多。近幾年,出租車運價已經得到調整,但幾乎沒有貨運運價調整或聽證的消息。正因為貨運運價與正常差距較大,使得按規定核載量貨運的無利可圖,還要虧本,要想有利可圖只有超限超載一條路。合法合規貨運虧本,“逼”迫貨運采取超限超載,這就是超限超載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想要實現“不超載也能賺錢”的良性治理效果,只能通過降低運輸成本的途徑。目前我國公路收費制度尚存超期收費、收費標準混亂等問題,也直接或間接增加了運輸成本,導致“無奈”之下的超載。“罰款經濟”不僅僅體現在超載管理上,對于超速、無牌照等違規行為的處罰上,腐敗之風無孔不入。杜絕亂罰款,不讓腐敗之手伸向物流業,才能保證物流業的良好發展環境。 (作者單位為北京交通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