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國家標準委共同制定的《關于我國物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發布。
《意見》提出,運輸、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健全信用信息采集機制,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會信用服務機構有序開放。同時,鼓勵社會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結合物流業實際,發揮自身優勢,加強信用記錄建設,逐步形成覆蓋物流業所有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信用信息檔案。建立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按照共享目錄和統一標準,及時交換共享,形成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意見》要求,推動物流業信用記錄在全社會的廣泛應用。對守信企業實行“綠色通道”,加強對守信物流企業的激勵,建立多種類型互為補充的懲戒機制,實施聯合懲戒,提高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