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關確保行政審批改革成果落實
2014-1-7 12:43:00 來源:國際商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涉及海關多個簡政放權事項。
呼和浩特海關切實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后續銜接工作,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實到位。
首先,對于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海關總署統一部署,轉變管理理念,改革管理模式,取消事前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使海關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發生實實在在的改變和優化。
其次,對于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海關總署明確的執行標準和要求,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做好項目承接。切實加強對下放審批事項所涉自由裁量權的規范,明確規范原則和標準,提高執法統一性,確保海關依法、規范、公正、文明行使行政審批權。同時,對于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目錄化管理,向社會公布審批標準、條件、權責、時限以及申報要求等。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改進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逐步推行行政審批統一告知、統一受理、統一答復以及網上審批,切實做到高效便民。
呼和浩特海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后將把“放得開”和“管得住”有機結合起來,既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兩個一律”要求以及《行政許可法》確定的“三優先”原則,積極主動地放掉該放的權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也要認真負責地管好該管的事情,把有限的管理資源轉移到最需要的地方,把監督管理的重心指向中央重視、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海關作為政府部門的作用,切實做到管準、管精、管好。
同時,呼和浩特海關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對于擬新設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加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審查力度,堅決防止出現行政審批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另外,探索通過行政委托、行政合同以及購買基本公共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海關事務,創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對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引導和規范,增強社會自治功能,并且注重防范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
據介紹,下一步呼和浩特海關將簡政放權、轉變職能與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海關改革緊密結合,按照“職能科學、結構優化、運轉高效、人民滿意”的要求,不斷推進海關管理制度和作業模式的改革與完善,不斷推進海關外部審批與內部核批手續的精簡與優化,推動海關職能和職能實現方式向為社會和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公平正義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