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十大舉措扶持現代物流業
2014-8-10 9:22:00 來源:溫州都市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物流業被稱為經濟的血脈,日前,我市相繼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等,出臺了一攬子獎勵和補助政策,大力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
建物流園區、物流中心 倉儲配送點三級網絡
在溫州市域范圍內初步搭建“4+16+N”三級節點網絡,也就是四大物流園區,16個物流中心,以及若干個倉儲配送點。基本建成潘橋物流園區(一期)、江南物流園區(一期)、甌江口物流園區(一期),啟動建設樂清灣物流園區;建成藤橋門前山物流中心、金屬物流中心、塘下汽摩配物流中心等專業化物流中心;建成若干倉儲配送點,形成一張覆蓋全市域的城鄉物流配送網絡。
三年計劃供物流用地5263畝
今年5月,世界航運巨頭馬士基發布的《馬士基集團在中國影響力報告》顯示,在發達國家,物流成本平均占成品最終成本的10%~15%,對中國的制造商而言,物流成本高達生產成本30%~40%。專家認為,降低成本一方面是要改變“一臺車子一個物流公司”的小散亂狀態,實現集約經營;二是對于大的物流園區、物流中心,政府要考慮優先解決這些集散地的土地供應問題。
根據《計劃》要求,溫州2016年底前要完成物流用地建設5263畝,其中物流園區1900畝,物流中心3363畝。
溫州市擬建公共物流信息平臺
根據《計劃》要求,市交通運輸局要會同各相關部門,研究在國家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統一框架之下,整合我市道路、水運、鐵路、航空等貨運信息網絡,以及電子口岸通關信息網絡,建立基于云服務的溫州市公共物流信息平臺。
在條件允許時,與省內兄弟城市開展信息聯網,與我市貨源流出地和流入地開展信息聯網,推動簽訂各項聯盟協議,開展多種形式合作,促進區域貨源、車源、市場信息及相關物流服務的戰略共享。
促進我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十大舉措
1.支持重大物流項目建設 最高獎勵200萬元
對列入年度市服務業重大項目計劃,在促進物流業發展方面有明顯示范帶動作用,且累計已完成總投資額30%以上的市區在建重大工程項目,按項目總投資額的0.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只能享受一次補助。
2.支持物流企業信息化建設 單個企業最高獎100萬元
引導物流企業與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互聯對接,對市區物流企業近3年投入100萬元(含)以上(其中軟件投入需占總投入的20%以上)的物流信息平臺或信息系統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獎勵,對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物流企業裝備升級有獎勵 單個企業最高獎100萬元
對市區物流企業設施裝備提升,且一年內設備投入2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到位設備和增值稅發票,給予10%獎勵;對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物流企業加快特種車輛更新,對市區物流企業一年內新購置車輛(包括廂式貨車、槽罐車和牽引車頭等)3輛(含)以上并在市區登記注冊的,給予獎勵;對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首次取得國家5A級榮譽獎勵50萬元
對首次取得國家3A、4A和5A級榮譽的市區物流企業,分別給予獎勵10萬元、20萬元和50萬元。
5.開展物流服務標準化建設 通過國家級驗收獎20萬元
對市區物流企業及各有關單位開展物流服務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按國家級和省級,分別給予獎勵20萬元和15萬元;市級按照優秀、良好和合格,分別給予獎勵12萬元、9萬元和6萬元。對市區物流企業及各有關單位為主制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市級地方標準規范的,分別給予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
6.支持物流企業整合重組 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物流企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其中涉及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免收土地過戶手續費,免收貨運車輛過戶費;其中涉及的貨物(包括貨運車輛)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7.支持航空貨運航線發展
溫州始發的國際定期貨運航線,亞洲地區航線每班補助3萬
國際定期直飛貨運航線,亞洲地區航線給予每班補助5萬元,洲際航線給予每班補助15萬元;溫州始發經停前方站(中國境內)的國際定期貨運航線,亞洲地區航線給予每班補助3萬元,洲際航線給予每班補助8萬元。有關港口物流扶持政策另行修訂。
8.支持物流業發展用地保障
政府供應的物流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對納入省、市物流業發展規劃的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倉儲設施等重大物流項目用地,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應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或調整時納入規劃統籌安排,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對政府供應的物流用地,應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對物流項目用地,按照規劃用途,在不低于國家、省對土地出讓規定最低價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價格評估,作為起始價公開出讓。支持物流企業利用10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傳統產業生產基地、未列入三改一拆的中心城區舊廠房等存量土地資源建設物流倉儲設施或提供物流服務,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5年內免收土地收益金。
9.支持物流人才培育和引進 建立三個層次人才培養體系
完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三個層次人才培養體系,搭建校企交流平臺,鼓勵物流人才在本地就業。開展物流從業人員在職培訓。
10.強化政府引導管理 成立溫州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工作組
成立溫州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工作組,建立市縣上下聯動、部門分工協作、政企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