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檢驗檢疫局3個月檢出千萬美元“隱形貨物”
2014-9-24 9:59:00 來源:每日新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天津檢驗檢疫局完成了以非危險化學品申報的進口貨物監督抽查,嚴厲打擊了以普通化學品或其他貨物名義申報屬于《危險化學品名錄》內進口法檢貨物的漏報、瞞報行為。在歷時三個半月的監督抽查期間,共檢出總貨值1061.35萬美元未按法檢程序申報的貨物。
“此次監督抽查我們采取了三種方式同步實施,通過業務系統發布布控指令實施驗證,在集中查驗場庫進行抽查,同時,將港口信息與檢驗檢疫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內報檢信息進行核實比對。其間,共完成了對582批貨物的抽查驗證。”天津檢驗檢疫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查出的未按法檢程序申報貨物涉及15家進口企業,其中,14家企業因不了解政策而違反相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另一家故意漏報進口法檢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實施立案處罰。對所有未如實申報的貨物,均要求進口企業進行補報。最終,共檢出未按法檢程序申報的貨物22批、18個類別、31個型號,總貨值1061.35萬美元。
《危險化學品名錄》內的商品屬法檢范疇,都是易燃、易爆、易腐蝕的高風險重點監控貨物,如存在包裝不合格、危險公示標簽不規范等問題,極易發生爆炸、火災等安全事故,也可能會對人身造成腐蝕、中毒等傷害。按照我國有關規定,相關貨物必須在入境口岸由檢驗檢疫機構對貨物包裝和危險公示標簽實施查驗合格后,方準予放行。由于化學品通常有多個名稱,僅憑申報品名和報檢資料來甄別,很容易讓法檢危險化學品以“非法檢商品”的名義蒙混過關,若在存儲、運輸、使用等環節被當作一般貨物處置,一旦發生滲漏或處置不當,極易造成危害。
對此,天津檢驗檢疫部門也提示相關企業,在申報進口化學品時,不僅要考慮其HS編碼(商品編碼)是否在“法檢商品目錄”內,還應詳細了解貨物的化學品正式名稱并查閱其是否在《危險化學品名錄》內。對屬于《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進口危險化學品,應主動向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法檢商品申報。對商品不好判定的,可向當地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咨詢,以避免造成貨物誤報漏報,影響貨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