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整治中韓客貨班輪:不得委托管理企業代管
2015-9-8 18:12:00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交通運輸部9月7日在其網站上通報了關于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通過開展一年的專項整治,船齡結構得到優化,船舶安全狀況、船員適任能力得到提升,企業安全管理體系逐步建立完善,航線營運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為推動建立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安全營運長效機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年的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期間,暫停成立新企業、新開通航線和新投入運力準入,加大對超過20年船齡的老舊船舶檢查力度,嚴把船舶檢驗關,收回了整改后仍不能滿足要求的“中韓之星”輪船級證書并責令退出市場,加強營運船舶監管,堅決杜絕船舶“帶病”航行。
在專項整治中,發現還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例如企業和船員安全生產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盡管企業已建立了安全管理體系,但體系能否持續正常運轉還需一段時間磨合,特別是一些企業的自管船舶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在營船舶的高級船員為韓國船員,普通船員為中國船員,中韓船員之間語言溝通不暢,船員在設備維護保養、關鍵操作、應急操作處理等方面的能力有欠缺。
船舶技術狀況有待進一步提高。根據企業船舶運力更新進度安排,未來2至3年時間里尚有7艘船舶的船齡將達到25年以上,船舶機械及電氣設備老化,設備穩定性降低,維護和保養難度加大。
為從根本上扭轉中韓客貨班輪運輸經營和管理滯后的局面,切實保障中韓客貨班輪運輸運營安全,交通運輸部要求,嚴格行業安全準入,提高安全運營標準。營運船舶須由航運企業自己管理,不得委托管理企業代管,實現經營管理一體化。
優化船舶船齡結構,嚴格技術檢驗標準。中韓客貨班輪運輸航線新開航線投入的運力必須為新造中國或韓國籍船舶。允許現有企業對既有運力提前更新,更新船舶船齡不得超過10年。
優化船員配置,加強船員培訓。優化中韓籍船員配置,提高中國船員在高級船員中的比例。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落實管理責任。加大對超20年船齡的老舊船舶監控。船級社要嚴把營運船舶檢驗關,對超25年船齡的船舶開展不定期檢驗,同時加強定期檢驗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