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易加收超時費惹消費者抱怨
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的楊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網購達人,在“雙十一”當天,他一口氣買了七、八件商品,但收貨的過程卻讓楊先生感覺很惱火。
“快遞公司沒有和我聯系,也不問我同不同意,就直接把包裹放到速遞易的柜子里去了;而速遞易又要向我加收超時費,這不是‘霸王條款’嗎?”楊先生抱怨說,“以前免費時間是48小時,現在突然變成了4小時,包裹又不是同一時間到達的,我哪有時間去取?”
楊先生給記者算了筆賬:以前48小時內快遞存放免費。現在改成新收費標準后,需要繳納11元錢。“本想趁‘雙十一’打折撿個便宜,不成想快遞費加上寄存費,算下來也便宜不了多少。”楊先生說。
跟楊先生有同樣遭遇的購物者并不在少數。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部主任喻軍告訴記者,這幾天投訴電話都快被打爆了,都是關于速遞易更改超時收費標準的。“本來速遞易智能柜安裝時就曾受到不少消費者的反對,現在其又擅自調整收費標準,更讓消費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心中難免憤懣不平。”喻軍說。
據了解,三泰控股于2013年上線速遞易快遞柜業務,旨在通過智能快件柜解決最后100米的投遞痛點,主要在校園、社區、樓宇內布點。三年多來,速遞易快速擴張,進入79個城市,安裝了6萬組以上的快遞柜,寄存過的包裹超過6.5億個,成為國內市場份額最大的快遞柜企業。
速遞易稱收費為提高使用效率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速遞易更改收費標準的行為不僅招致了消費者的反對,同樣也讓快遞員們不滿。但速遞易方面回應稱,提高收費是為了提高使用效率。
快遞員小張告訴記者,他們將包裹放到“速遞易”的柜子時,會被加收一定數量的開箱費。“標準是大箱0.6元/個,中箱0.5元/個,小箱0.4元/個。”小張說,他們還要使用速遞易的客戶端進行充值和結算。因為很多消費者對速遞易更改收費標準不買賬,他們不得不返回速遞易智能柜,將包裹取出后再交給消費者,同時還要受到消費者的埋怨和申訴。
“本來‘雙十一’我們就累得要死,現在每天又要接到十幾個投訴電話,心里實在惱火。”小張說,“我們已經向速遞易支付開箱費了,他們又向收件人加收超時費,最后挨罵的卻是我們,感覺非常不爽。”小張一臉的無奈和不滿。
對于更改收費標準的決定,速遞易重慶分公司負責人楊天誠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進行超時收費及出臺新規的出發點,是為了提高“雙十一”期間柜子的使用率,提醒購物者盡快取件,以減輕快遞員的工作負擔。
對于新規為什么沒有給予消費者是否使用速遞易智能柜的選擇權,速遞易通過其公眾號解釋稱,“在新政實施前,就已經安排一線人員提前去各個小區的速遞易設備上張貼了公告”,消費者“可以在取件時通過終端投訴功能進行反饋,必要時可以選擇取消速遞易的服務”。
但對這種解釋,一些消費者仍存質疑:單方面張貼公告就可以更改收費標準?消費者收件的對象是快遞公司,為什么要用速遞易的終端進行反饋和投訴?
快遞公司和速遞易或均涉侵權
速遞易突然提高收費到底有沒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快遞公司將包裹投送業務承包給速遞易這樣的第三方機構有沒有問題?為了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記者又采訪了相關專家和部門。
北京榮德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學軍表示,對于類似速遞易這樣的第三方快遞寄存方,即使與物業存在相關的合作協議,但其私自改變收費標準的行為也涉嫌違約,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投票拆除其柜體,或者進行起訴。
對于速遞易是否有權介入快遞流通環節、其自身的存在是否合法、作為物流行業監管部門的郵政管理局應該如何盡到監管責任等問題,重慶市郵政管理局表示,速遞易更改收費方式,是其自身的市場行為,但管理者也希望運營商在執行一些重要的市場策略時,能夠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并與快遞企業形成良好配合。
有消費者表示,快遞公司無權將包裹投送業務承包給速遞易這樣的第三方。記者通過客服熱線向圓通快遞反映該問題時,圓通客服一再要求記者提供快遞單號,不回答速遞易的相關問題;韻達快遞則在記者表明身份后表示開發終端的事“各快遞公司都在做”,“我們的一切行為都是遵守國家相關法規的”。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部主任喻軍則向記者表示,快遞公司向消費者提供的是“投遞”服務而不是“投遞、寄存”服務,速遞易本身跟消費者并沒有關系;快遞公司未經消費者同意就將包裹寄存在“速遞易”的行為屬于擅自變更合同,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應該由快遞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