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張周平
“5毛錢點了大份海南雞飯”“1元錢1杯奶茶,7塊錢三份鴨脖”……這兩天在新浪微博上,只要輸入“無錫外賣”,類似的外賣低價曬圖與文字信息會不斷出現。不少網友留言,“在無錫不點外賣就是虧錢”“滴滴外賣在無錫價格低得簡直毫無人性”。
4月9日開始,隨著滴滴外賣正式宣布在無錫上線,各種不可思議的外賣價格截圖,席卷了無錫人的朋友圈。美團和餓了么也先后加入這場“補貼大戰”。
搶用戶、搶商家、搶騎手,一時間無錫的外賣市場火藥味十足。諸如“干死美團,碾壓滴滴,餓了么和你一起拼”等具有鼓動性質的口號在網絡上被刷屏。
10號中午,滴滴外賣稱首日訂單突破33.4萬,在無錫的市場份額躍升第一,超出了預期。而一家外賣商店老板表示,他在滴滴外賣上注冊成為商家之后,餓了么等平臺將其從平臺上無故下架。餓了么平臺的經理曾對一家外賣商戶說:“如果你要上滴滴,就把美團和餓了么都關掉。”
4月11日,無錫市工商局緊急約談了滴滴外賣、美團、餓了么三家平臺的相關負責人,要求平臺停止惡性競爭,規范市場經營行為。
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早被明令禁止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表示,電商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站隊的行為早已經被原工商總局2015年9月2日頒布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所明令禁止。該《規定》第十一條明確要求:“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違反《反壟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而對于違反這一規定的平臺經營者,可依照《反壟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查處。
曹磊認為,盡管該《規定》直接針對的是集中促銷期間的“二選一”,但是無論是集中促銷期間還是日常經營過程中的“二選一”,其本質都是相同的。
曹磊指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其中就包括“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補貼不應成競爭重點,打造服務才是關鍵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電商分析師陳禮騰認為,外賣市場經過幾年的洗禮,目前形成了美團外賣以及餓了么為主導的市場格局。縱觀互聯網多個領域的競爭結局不難看出,互聯網的邏輯就是只有第一,第二也很容易被人遺忘。滴滴進入外賣市場,打破了好不容易形成的格局,這是美團外賣、餓了么這兩家平臺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對其進行狙擊。
陳禮騰指出,高額的補貼較容易導致用戶的流失,但隨著平臺的不斷發展進步,其壁壘逐漸構建成熟,會成為平臺很好的一個競爭力。此外,高額補貼不符合市場公平競爭,通過補貼獲取的用戶其用戶黏性也不會高,此類惡性市場的競爭或隨著監管部門的介入逐漸平息。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賈路路認為,如上述情況查證后屬實,則涉案三家平臺都可能涉嫌違反價格法的規定。如果一旦被價格主管部門認定低價傾銷的事實成立,依照價格法的規定,嚴重情況下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甚至吊銷其營業執照。而根據我國最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刪除了低價傾銷作為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因此本案中,涉案企業可能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低價競爭涉嫌壟斷或面
臨高額處罰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高興發律師指出,《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根據前述法律規定,如非短期促銷或依法降價處理前述三類產品外等情形,以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為目的的低價傾銷均屬違法。
高興發律師還指出,從市場或行業的長期發展來看,這種低價傾銷長期持續,易破壞市場秩序,特別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實施低價傾銷行為,易造成壟斷,不利于市場和行業規范、健康發展,也不利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并會阻礙生產經營和技術上的創新和進步。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北京盈科(
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也指出,企業以不合理低價開展競爭明顯是屬于擾亂正常經營秩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具有同業競爭關系的主體可以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的損害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求賠償。此外,若餓了么、滴滴與美團三家市場份額能達到《反壟斷法》規定的市場支配地位的標準,則其行為還涉嫌濫用市場壟斷地位,依照《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可以處罰沒違法所得以及最高罰款銷售額10%的處罰。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賈路路認為,根據《反壟斷法》第十七條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不得以低價傾銷的方式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如果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某中一個或多個企業已經形成了市場支配地位,那么根據《反壟斷法》四十七條的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可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