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市招標采購存在的問題
造成縣市招標采購現狀的原因有經濟發展滯后、市場不成熟、交通不便、信息不靈等諸多方面,更有我們不可否認的問題存在。
(一)重視不夠。經過幾年的政府采購工作實踐,人們對政府采購制度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但卻對招標采購在政府采購中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很多人對政府采購的各個采購方式的適用情形、程序和規則知之甚少,一些人認為招標采購程序繁雜,費用太高,不如直接采購來得方便快捷,只要奉公守法,管他采用什么采購方式;更有一些人主觀認為縣市的現實情況不具備實施招標采購的條件;另外,在長期的“一對一、面對面”的非招標性政府采購活動中,形成了這樣一個“采購怪圈”,就是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習慣于采購他們熟悉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而招標采購特別是公開招標的采購信息發布廣泛,在投標供應商中必然會出現很多“新面孔”,他們在與這些“新面孔”“打交道”時心存疑慮。在這些錯誤認識的左右下,同時由于招標采購在近期內未取得明顯的成效,所以縣市招標采購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二)監督不力。由于沒有一個較為系統全面的采購方式方面的行為違規處罰辦法,所以對運用采購方式的違規行為查處非常困難,使本就十分薄弱的縣市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的工作環節被進一步削弱了。一些部門和單位采取包括化整為零在內的各種手段規避招標采購的違規行為未能得到有效的制止;應納入集中招標采購的項目仍由部門和單位自行采購的現象屢見不鮮;更有一些部門和單位的招標采購用種種借口逃避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
(三)規模不大。一方面,大多縣市財政比較困難,有時候工資、公用經費尚且難保,更別說安排政府采購資金了,這是這些縣市失去政府采購規模優勢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在縣市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或編制的政府采購預算不切實際而不能執行、以及人為因素的變更現象較為普遍。由此而導致政府采購的無計劃性,盲目采購、零星采購盛行一時。使一些真正能夠形成較大規模且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的項目采購卻被若干次部門和單位的小規模分散采購取而代之。即便是硬著頭皮開展招標采購,有時也因為采購規模小而流于形式。
(四)操作不規范。一部分縣市雖然開展了招標采購,但在具體的操作中卻出現了許多不規范的地方。主要是:招標公告發布的范圍過窄,未在指定的媒介發布公開招標的信息,僅限于在本地區內邀請投標供應商;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過于簡單,對供應商的能力和可靠程度心中無數;評標委員會和招標采購工作專班的組成不合理,缺少真正懂行的專家和司法公證人員,在評標時重關系輕實力、重價格輕質量、重口頭許諾輕書面合同,甚至有泄密等違紀情況的發生;而結賬不及時的“賒賬采購”則是縣市政府采購中存在的較為突出的問題,它不僅說明了采購行為有不規范之處,更為嚴重的是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五)機構不健全。由于缺乏學習、交流和實踐等提高政府采購人員素質的有效途徑,大多縣市政府采購人員不熟悉招投標及其相關經濟、法律、技術等方面的理論知識以及招標采購經驗不足,難以確保招標采購活動高質量、高標準開展;同時由于采購規模小、采購業務量少、經費短缺等諸多原因,一些縣市未設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業務仍由監督管理部門兼顧辦理,或者委托給其他的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這些代理機構一般“身兼數職”,人少事多,而且招投標基礎工作也很薄弱,只適宜采用操作較為簡單的采購方式采購一些技術、規格、標準統一的項目,很多技術性強、科技含量高的采購項目尚且要交給采購人自行采購,讓他們實施招標采購實在有些勉為其難。
二、縣市實施招標采購的意義
《政府采購法》具體所列的五種采購方式中,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屬招標性采購方式,而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和詢價則屬非招標性采購方式。招標采購就是通過公開采購信息、廣泛招募供應商,形成供應商之間規范、有效的公平競爭,從而最大限度地優化采購結果,是最能體現政府采購原則的采購方式。作為剛剛步入法制化軌道的縣市政府采購實施招標采購意義重大。
(一)符合法律的要求。《政府采購法》規定公開招標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并強調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然而,為彌補公開招標對于采購標準較小、潛在的供應商較少和緊急采購的項目所暴露出的程序復雜、耗時較長而得不償失的弊端,《政府采購法》又規定了邀請招標的采購方式,并指出符合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以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兩種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招標方式采購;與此同時,《招標投標法》也做了有關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的規定。
(二)節約資金。目前,采購金額是確定采用招標性采購方式與非招標性采購方式的重要標準之一。一般情況下,達到一定金額的采購項目,必須采用招標采購方式,否則可采用非招標性采購方式。相對于非招標性的采購方式來講,雖然招標采購的費用較大,但招標采購更具有采購金額大、數量多的特點,那么加權平均采購成本也就相對較低。而且招標采購以其規模優勢,又形成了眾多供應商之間的競爭銷售,能夠贏得更為優惠的采購價格。另外,招標采購是一項規范的采購活動,必須及時結賬,這樣還能夠獲得供應商的現金折扣。所以,通過招標采購可以較其他采購方式節約更多的財政資金。
(三)推動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進程。招標采購是一種具有規模較大的、有組織的、公開且程序規范的競爭活動,其規范性不僅要體現在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定標等采購的全過程,而且與政府采購從編制預算和計劃、選擇采購方式、資格審查到驗收、結算等其他各個程序是否規范息息相關。比如:在實施招標采購前要按照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更為嚴密的采購計劃;在實施招標采購后要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及時支付采購款項。而現行的預算編制方式與撥款方式已顯然不能適應招標采購工作的需要,實施招標采購的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實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否則,真正意義上的招標采購是不會存在的。
(四)增加政府采購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政府采購作為一種高級、先進、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財政支出管理制度,必須要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和規程。招標采購正是通過較之非招標采購更加規范、公開、透明,更具公平競爭力的特點,能夠有效的防止各種形式的“暗箱操作”。從而使政府采購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廉政建設方面發揮著更大的作用。
三、對策
相對而言,縣市實施招標采購難度較大,但如果能夠實現以下幾個工作目標,并改變不合理的工作方法,順利實施招標采購其實并不是一句空話。
目標一:提高社會對招標采購在政府采購中的重要作用的認識。要加大宣傳力度,借助于各種媒體,充分采用各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招標采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采購人、供應商不僅要熟悉招標采購的程序、方法和規則,更要了解自己在招標采購中的權利和義務,使實施招標采購成為采購人的自覺行為,使供應商能夠積極參與招標采購。
目標二:完善政府采購機構設置,提高招標采購操作水平。完善政府采購機構設置的基本要求是“管、辦分離”。監督管理機構是財政部門的內設機構,而專門負責辦理集中采購業務的采購代理機構則不能隸屬于財政部門以及任何行政機關。具備一定采購規模及其他相關條件的縣市應成立集中采購機構,另一部分縣市可采取將集中采購業務委托給采購代理機構辦理。但不論何種形式的采購代理機構,都必須具有開展招標采購的能力,為此應做好兩點:一是要著力培養精通招投標方法、程序和規則且能夠嫻熟地進行招標運作的招標采購人員;二是加強招標采購的基礎性工作。要采取各種方式包括加入到全省政府采購區域市場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評審專家系統、招標采購項目和供應商(企業)檔案等三個數據庫,要進一步提高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功能配置,逐步達到開展網絡招標采購的先決條件,實施網絡招標采購。
目標三:強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能。為規范開展招標采購活動,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著重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好政府采購審批“關”,配合政府各部門及財政內部各有關機構編制部門預算。除法律規定的緊急采購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和機密的采購外,其他采購申請一律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之前予以審批,經批準的采購申請中所列采購項目及金額必須列入部門預算;二是監督各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以公開招標作為主要采購方式,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適用情形和審批程序采用邀請招標或者其他的采購方式;三是當好“裁判員”,認真監督招標采購全過程,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以及供應商的違規行為及時糾正、嚴格處罰。
目標四:壯大政府采購的“塊頭”。規模是實施招標采購的前提條件,只有批量采購規模較大的采購項目,才有可能采用招標采購方法實施采購。但不能為了追求規模而無端的增加采購量造成額外的損失。那么又如何壯大政府采購的“塊頭”呢?筆者認為:在縣市最有效的途徑應該是編制部門預算和采購計劃。也就是要把相同的采購項目按預算金額和數量加以匯總,盡可能通過一到兩次的采購活動完成該項目的采購任務。這是因為部門預算反映了各部門所有收支預算總額,《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項目及其資金預算在部門預算中單獨列出,所以部門預算的編制范圍和細化程度為上述做法提供了可行性。
目標五:合理調度采購資金。根據部門預算認真編制采購計劃,在執行招標采購計劃之前,要全面審查各采購人采購資金的到賬情況,也就是看采購資金是否存入政府采購專戶。首先要取消未到賬而又不可能到賬的采購人的預算采購項目,經調整采購計劃后方能實施招標采購。而對于因故不能及時到賬的采購人的預算采購項目則不能取消,可由財政部門按這些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調度一定數量的臨時周轉金,存入政府采購專戶,從而保證采購資金在采購前及時足額到位,使招標采購活動能夠按時按計劃開展。
目標六:制定招標采購項目以及限額標準要切合實際。因各地實際情況不同,省人民政府一般會把公開招標的項目和數額標準以及其他集中采購項目的限額標準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為此,各縣市應在省人民政府的授權范圍內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招標采購項目及限額標準,招標采購的項目寧少勿濫,限額標準必須適當。否則,如果制定出了脫離實際的招標采購項目及標準,在執行時肯定會落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這樣做反而會影響到政府采購法規的嚴肅性。
與此同時,有的地方正在組織通過開展“聯合采購”的辦法而加以解決縣市開展招標采購活動困難等問題。即把各地以貨物、服務為主的一些年批量采購規模較小和比較特殊的采購項目及資金集中在一起形成較大采購規模后實施招標采購。雖然這項工作開展起來已有幾年了,但響應者不是很多,收效也不理想。這里存在聯合采購操作難度較大的原因,而另一種原因是本位主義思想從中作祟。只有消除本位主義思想,不斷提高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水平,積極參與到聯合采購中去,才能使聯合采購更好地發揮政府采購的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