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文件的構成
1.1招標文件用以闡明所需設備及服務、招標投標程序和合同條款。
招標文件由下述部分組成:
(1)投標邀請
(2)招標設備一覽表
(3)投標方須知
(4)購銷合同
(5)投標文件格式
2.招標文件的修改
2.1招標文件的修改書將構成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對投標方有約束力。
B投標文件的編寫
3.要求
3.1投標方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
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投標文件對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4.投標文件組成
4.1投標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標書、投標報價一覽表、分項一覽表(格式略)
(2)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及其它相關證件)。
(3)公司與制造商代理協議和授權書。
(4)公司有關技術資料及客戶反饋意見。
(5)投標方應按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填寫,并將投標文件裝訂成冊,在冊面上填?“投標文件資料清單”。
4.2投標方可對本招標文件“招標設備一覽表”中所列的所有設備進行投標,也可只對其中一項或幾項設備投標,但不得將一項中的內容拆開投標。
4.3投標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須打印并由投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署。
2.除投標方對錯處作必要修改外,投標文件中不許有加行、涂抹或改寫。
3.電報、電話、傳真形式的投標概不接受。
4.4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方應準備正本和副本各一份,用信封分別把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
副本”字樣,然后一起放入招標文件袋中,再密封招標文件袋。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何時之前不準啟封。
3.投標文件由專人送交,投標方應將投標文件按6.1-6.2中的規定進行密封和標,后,并按投標注明的時間和地址送至招標方。
4.5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所有投標文件都必須按招標方在投標邀請中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至招標方。投標文件從投標截止之時起,標書有效期為30天。
4.6遲交的投標文件
招標方將拒絕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收到的投標文件。
5.投標方保證金
5.1投標方保證金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
5.2投標方應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于投標截止之日前交至指定處。
5.3投標保證金應以銀行支票或現金形式提交。投標設備的保證金額依據招標文件的指定。
5.4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5.5未中標的投標方的保證金,在定標后5日內予以退還(無息)。
5.6中標的投標方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方簽訂合同并履約后5日內退還(無息)。
C開標和評標
6.開標
6.1招標方按投標邀請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6.2開標時,投標方須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權書)參加,并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會議,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7.評標委員會
7.1招標方將根據招標采購設備的特點組建評標委員會,其成員由技術、經貿、法律等方面的專家和政府采購辦代表、采購單位代表等五人以上的單數組成,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質疑、評估、比較。
8.評標原則和方法
8.1評委會按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對待所有投標方。
8.2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是否一一符合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條件和規定。
8.3評標時依據投標商品的價格、技術性能、交貨期、付款條件、售后服務、資信及履約能力和其他優惠條件等,選擇中標方。
9.其它注意事項
9.1評標是招標工作的重要環節,評標工作在評委會內獨立進行。
9.2為了有助于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估和比較,招標方有權向投標方質疑,請投標方澄清其投標內容。投標方有責任按照招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指派專人進行答疑和澄清。
9.3在開標、投標期間,投標人不得向評委詢問情況,不得進行旨在影響評標結果的活動。
9.4評委會不向落標方解釋落標原因,不退還投標文件。
9.5根據投標和評標情況,招標結果可能是一次定標,也不排除再次競爭的可能性。
D授予合同
10.定標原則
10.1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評標,擇優定標。
10.2本次招標,合同將授予符合招標的要求,并且報價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務的投標者。
11.中標通知和簽訂合同
11.1評標結束后,由招標方簽發《中標通知書》。
11.2中標方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與購買方簽定合同。中標方未按《中標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與購買方簽定合同,招標方不再退還投標保證金。
11.3招標文件、中標方的投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經濟合同的依據。
12.授予合同時變更數量的權力
12.1招標方在授予合同時有權對“投標設備一覽表”中規定的設備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
13.中標服務費
13.1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中標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