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法》的適用對象是招標投標活動,即招標人對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先公布采購條件和要求,吸引眾多投標人參加競爭,并按規定程序選擇交易對象的行為。貨物,是指各種各樣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產品設備和固態、液態或氣態物體和電力,以及貨物供應的附帶服務。工程,指各類房屋和土木工程建造、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等建設以及附帶的服務。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購對象,如勘察、設計、咨詢、監理等。另外,本法第七條對行政監督做出了規定,因此,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內容。總之,《招標投標法》的調整對象既包括政府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規范。